扬州大学哲学系 卢宪帅
摘要:《老子》一书,在先秦典籍中是非常独特的。如此高度结构化的著述,在那个时代,可以说绝无仅有。尤其是第一章,在“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之后,论述在有、无之间展开,高度的结构化,本文通过逐句解读的方式,结合前人著述对老子“道”的哲学内涵做了一些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道 常道 有 无
“道”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范畴,道包含天道、人道、地道等。老子所说的“道 ”有以下几层意思:第一,世界的本原(本体),世界由以出发、由以产生的基础;第二,世界的本质或世界之所以然,也即世界面貌(世界的具体现实性)的决定力量,第三,世界形成、产生和发展全部历史的述说,也即对道以自身为本原、以自身为本质的自我产生、自我发展、自我表现、自我完成的全部历史的述说。
“道”生成演化万物就属于“宇宙论”问题;“道”决定万物的存在就是“本体论”问题。老子的论述虽然相当简洁,却已把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提出来了,这是老子在中国哲学史上的突出贡献。
简言之,“道”:一.宇宙万物产生和发展的总根源,这也是老子哲学的核心;二.自然规律;三.人类社会的一种规则、法则。“道”作为世界之不同于一般的“有”,也不同于一般的“无”,它既有“有”的一面,又有“无”的一面,道是“有”与“无”以及一切万事万物的统一。
对于如此重要的一个概念,历来有许多不同的解释,尤其是对《道德经》第一章的解读、断句都有许多差异,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一个初步的梳理。之所以是初步,源于资料不足,学力有限,只能就自己的一些看法来粗浅的分析一下,一定有许多错误,还请指正。
先附上第一章的文本,便于参考: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jiào)。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首句前半句说“道可道,非常道”。第一个“道”字,是指人们平时生活中所说的“道理”。第二个“道”字,是指言说、表达的意思,类似今天所说的“我要和你说道说道”。第三个“道”字,是老子哲学中的专有概念,在这一章中,指的是构成宇宙的本原和生成万物的动力。这个“道”隐藏在天地万物以及宇宙背后,构成了宇宙的起源,我们看不到它的存在。
再来解释“常”。这个“常”字,在另一个版本即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乙本中均作“恒”。这两个字是同一个意思,就是永远、永恒的意思。一些学者认为,“常”本“恒”,在汉代出于避讳汉孝文帝刘恒,而改为“常”,因此,“常”有着与“恒”相同的恒常之意。一般认为“常道”是永恒不变的。然而,用永恒来解释“道”是可以的,但是不能以“不变”来解释“道”。因为,结合后面几章中老子对“道”的描述,如“反者道之动”;“周行而不殆”等,都是把“道”看作是运动的。这样看来,“常道”就是永恒变动的“道”。朱谦之说:“道”者,……虽有变易,而有不易者在,此之谓常。”意思就是说,“常”是变和不变的统一。在变化之中,有不变的东西;在不变之中,也有变化的东西。举个例子,在动荡变化的历史潮流中,共产党人坚定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仰是不变的,这是变中之不变;反过来说,在共产主义信仰不变的情况下,社会环境却是不断变化的,这是不变中的变。关键在于如何用不变的信仰来改造和发展社会。用一句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本身。程颐也说:“天下之理未有不动而能恒者也,动则终而复始,所以恒而不穷,凡天地所生之物,虽山岳之坚厚,未有能不变者也。……唯随时变易,乃常道也。”也是强调“道”是运动的。
王弼在《老子指略》中说:“天不以此,则物不生;治不以此,则功不成。故古今通,终始同;执古可以御今,证今可以知古始;此所谓‘常’者也。”
综合以上的论述,对这句话的哲学内涵可以这样概括:可以用语言表达出来的“道理”,虽然也叫“道”,但却不是老子所说的构成宇宙本原和生成万物的永恒变动的“道”。
经过以上的解释,再来看后半句“名可名,非常名”,就比较容易了。第一个“名”,指的是具体事物的名称,如桌子、椅子、沙发等。第二个“名”是一个动词,意思是“称谓、叫出”。第三个“名”,也是老子哲学的专有概念,指的是“道”的名称。因此,这句话的解释就是:可以用语言称呼的具体事物的名称,不是老子所说的“道”的名称。再说的清楚一些,想象有一个模模糊糊的东西,在一片黑暗之中,隐约散发着光芒,它的光芒越来越亮,越来越亮,慢慢的产生了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你把你看到的事物都进行了命名。这个叫太阳,那个叫月亮,这是山,那是水……你唯一发愁的就是那个最初的光芒叫它什么呢,你想不出来,这时候,老子来了,他说,这个东西混混沌沌,隐隐约约,实在是很难用语言来称呼它,就勉强叫它“道”吧。这就是“道”的名。
按照冯友兰先生的说法,因为道无名,所以不可言说。但是我们还是希望对于道有所言说,只好勉强给它某种代号。所以我们称它为“道”,其实道根本不是名。比如,我们称桌子为桌子,是因为它具有桌子的某种属性,能够被命名为桌子。但是道不一样,它纯粹是一个代号。万物既然产生于道,那么只要万物存在,道就永远“不去”,永远不去的名是常名,其实这样的名根本不是名,它是人为抽象的产物。所以说:“名可名,非常名。”
其实第一句的解读并没有这么简单的,自从帛书出土之后,出现了一些新的看法。很典型的是徐梵澄在《老子臆解》中贡献的 一个看法:
帛书甲、乙本,此句皆有“也”字,“也”为疑问语则同“邪”,即“耶”。
那么第一句应该当作: 道,可道耶?非常道耶?名,可名耶?非常名耶?
第二字“可”在帛书中为“何”之省文。徐梵澄举云梦秦简“购几可”即“购几何”等为例。因此第一句又变成了:道,何道耶?非常道耶?名,何名耶?非常名耶?
徐梵澄先生在臆解部分指出,这句话“是谓非于恒常之道外别立一道;非于恒常之名外别立一名。”在我看来,这句话是说,道就在恒常之中,名就在恒常之中。在恒常之外去寻找道和名是找不到的。道作为超验的存在,一旦超出恒常之外,我们一去把握,它立刻就会回到恒常之中,名也是如此。因此,作为超验存在的“道”,其实就在经验之中。我们无法超越经验去把握一个经验之外的东西,我们甚至无法在思维中去把握,因为我们的思维也是经验的产物。同样,“道”作为无限的存在,也是存在于有限之中。可以用这样两句话来概括:超验就在经验之中,无限就在有限之中。“道”类似于康德的物自体,康德说物自体不可知。对此,黑格尔反驳道,既然你提出了物自体这个概念,那就说明你对物自体有所知。同样的,既然提出了“道”这个概念,人们对它就不是一无所知,它恰恰来自于日常经验,是对经验的总结和升华。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材料要补充。在2003年的中国鹿邑老子学会——海峡两岸李氏恳亲会上,发表了这样一篇文章:《首启统论大辩证、大道永恒——感悟老子<道德经>,新说第一章》。里面提到,解释“道可道,非常道”的人非常多,但总也解释不清楚,原因是对道的实质没有认识清楚。道不是神,不是形而上,而是万事万物的开始。而且认为,可道的“道”,不应该当说讲,这三个“道”都是名词。文中讲到:
……可……,非……句式,可谓唯物大辩证可值得注意的句式。如:人可是人,可也有不劳动的人;灯可是灯,可不是是灯就亮;好可是好,可不是好不能变坏;道可是道,可不是永恒不变的道……
老子当时道不当曰是大家共识的,说从曰来,道能当曰然后才能当说,怎么道跳过曰就直接与说搭上腔了呢?百思不得其解。本章道当说讲,等于判决道不是客观之物,而是说成了道的主宰。所以,必须纠正道当说讲。
道的象形字是 ,曰是口中一舌,其发音就是学说话的声音。如一则婴儿与妈妈的对话。“曰、曰曰、曰曰曰。”“你曰曰吗儿哩?!”。《道德经》里道不当说,是不用争辩的事实,人们会渐渐地达到共识。关键是这种千百年的解释把道锁定在了形而上里,让人无从着手,神秘兮兮,释道解惑是越解越惑,(把道正好理解反了),阻碍了道德文化的发展,延缓了《老子》救世!
文章指出,正确解释道德经的关键就是纠正“道当说”,打开一扇明亮的窗,(千百年了并非易事)要到神谷亲见老子,看看他的内心世界,把大道从太空请下大地,再走进我们的千家万户。
第二句“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历来有两种断句方式。王弼以为,应该读作“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王安石则以“无”、“有”断句。按陈鼓应的说法,这两种断句在《道德经》文本中都能找到依据。实际上,“无”和“有”、“无名”和“有名”都是指的同一个东西,即“道”。
在讲第三句之前,还要着重解释一下“无,名天地之始”。这个命题,按照冯友兰的观点,是一个消极的命题。因为这句话根本没有说天地的开始是什么,等于说了一个代号,这个代号,道家的人,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道”,道其实不是名。“道”的概念,也是一个形式的概念。
这两种断句方式的根本分歧,其实来自于第三句: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马王堆帛书本作“常无欲(也),以观其妙;常有欲(也),以观其徼”。根据这个文本来看,因“欲”后有一“也”字,使得“常无、常有”的断句方式成为不可能。之所以把“有”和“欲”分开,是因为有些人认为“有欲”与老子清静无为的思想不合。北大的杨立华教授认为应该读作“无欲”和“有欲”。他指出,第三句的重点在“观”这个字上。无独有偶,在1990年第五期的理论导刊上,发表了一篇陈文敏的《我对老子<道德经>第一章的理解》,文中认为第一章讲的是老子的宇宙观,是其宇宙观的精髓之说,又是《道德经》立论的基石,而其中的“道”、“妙”、“徼”三个涵义,是其精中之精,讲的是其宇宙观的三个层次。同样认为“观”的状态很重要。在清净无欲的状态下,就可以看到万物的母体——
“妙”;长久地处在有欲的现实生活中,就能看到由“妙”形成的万物的形体与性质。
这样这句话可以变换一下:以无欲观物之妙,以有欲观物之徼。“妙”就是微小到了极点,就是事物的开始、生成。“徼”就是终点,即事物的完成、成形。继续变换:以无欲观物之生,以有欲观物之成。
什么是“物之成”呢?杨教授认为,“成”是与“用”联系在一起的,而“用”又是“器”之用。如“大器晚成”、“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由此得出,“成”与“器”“用”是紧密联系的,“成”指的就是“器”之成。这样,这句话的完整解读就是:以无欲观物之生,以有欲观器之成。
这样一来,“无欲”和“有欲”就成了“观”的两种状态。当事物开始形成的时候,有其自身的规律和自然的节奏,这时候我们观察事物,就要以“无欲”的状态,不能人为的干涉,不能揠苗助长。什么时候“有欲”呢?就是在器物形成的时候。因为一件器物总要是有用的,才能被人使用。人们是按照自己的“欲”来生产创造器物的。
关于杨教授的观点,我个人感觉有突兀的地方。主要是因为老子在第一章讲述的是超越具体事物的形而上的“道”是天地万物的本原,是宇宙发展运行的动力。似乎和具体的事物以及人们制造器物没有多大关系。他在《中国哲学十五讲》中,讲到“物之成”的时候,没有经过必要的逻辑过渡,就直接引出了“用”和“器”的概念,让人摸不着头脑。他提出的关于“有欲”和“无欲”是“观”的两种状态,我是十分赞同的,解释的也非常巧妙。但这也产生了一个矛盾。既然是“观”,那么无论“有欲”还是“无欲”,都是无法采取行动的。因为一旦在“观”的时候有所为,就超出了“观”的范畴,变成了另一个问题。既然是态度,就不能落实在行动上。这样,即使“有欲”,也不能有所作为,它的外在表现其实是和“无欲”一样的。只是在想法上有所区别。这样一来,在现象层面上,“无欲”就等于“有欲”。杨教授所说的“用”和“器”就不能成立了。因为“用”和“器”都要落实到行动上。
我对“无欲”和“有欲”的问题经过了一些思考,得出了这样一个初步的解释:在事物刚刚开始形成之时,要用无欲的态度去观照,即心中没有对事物额外的非分之想,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来观察事物自身逻辑的自然发展。但是在事物慢慢发展,最终成为了一个相对固定的事物,也就是已经发展为一个完全的个体时,要用有欲的态度去观察,即思考一下这个事物如何对我有所用。这两种态度因为是观的两种形式,因此不能够有行动,只能是在思维中运作。
最后一句: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马王堆帛书本写作: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两种断句方式不会影响句子的意思。因此,我就按通行本来解释。“两者”,就是指的“有”和“无”;或“妙”和“徼”。为什么说它们是同出而异名呢?“同出”指的是同出于“道”。“异名”是说二者都是“道”,只是一个是事物的开始,一个是事物的形成,所以名称不一样。事物开始隐微不显,称“无”;事物形成就显现出来,就叫“有”。这与上文的解释出现了矛盾之处。上文说,“有”和“无”都是指的“道”,现在又说“有”和“无”同出于“道”。从这句话来看,“道”似乎是在“有”和“无”之上的东西,它统一了“有”和“无”,产生了“有”和“无”。按照柏拉图的“理念说”,“有”和“无”都是分有了“道”的一部分。“有”中有“道”,“无”中也有“道”。只是在这一意义上,才可以说,“有”就是“道”,“无”也是“道”。
“道”是“有”和“无”之上的东西,是未分化的混沌状态,因此说是“玄”。童书业说:“从‘同’的方面看,混沌而不分,所以称之为‘玄’”。苏辙解释“玄”说:“凡远而无所至极者,其色必玄,故老子常以玄寄极也。”指的正是“道”的幽深玄远。它是一切事物、一切奥妙的门户。所以把“道”称作是“众妙之门”。
还是在上文提到的老子学会的那篇文章,里面讲到:
以道解释物质的起源,相比最明白;以道德文化解释人与社会,相比最清楚。例如:“混成一物”的大道阴阳未分,有无相间具有温度。有温度就有温差,有温差就有冷热相交。相交为一体也就有了“有”——物质。同时也就有了力。
说到这里,徐梵澄先生在《老子臆解》中也讲到了“力”但只是简单的提了一句,他在解释“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时说:“然宇宙间实有力在。分说之为阴阳、刚柔皆可。”
又说:
例如毛主席是诗人,是书法家……但他首先是东方道人。他讲“变即常”,只三个字就抓住了道的实质。他道时逢生,驾道前驱,并“用道不说道,反其道而用之。”推翻了三座大山,救人民脱苦难,然而,新中国成立,“道生之”时已过,“德畜之”时用道不用德,依然掌握对立而斗争。因此就出现了错误。直到“一国两制”才“负阴而抱阳”中和为一。“一国两制”中庸中道,大畜大展,是道德文化的空前展示。这为人类“和大怨”、“以德报怨”,阴阳统一、对立统一、和平统一做出了光辉的典范。
至今的人类,依然是按着“大鱼吃小鱼,小鱼吃紫泥”的自然规律,在“出生入死”的生物轨道上迅跑!而老子《道德经》的一个主义就是要改造这一自然轨道,可是我们人类至今还不大知“道”。所以他说:“我言甚易知甚易行,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这是站在宇宙之上讲话——至高!
总的来说,老子在这一章强调的是“道”的本体性、超验性和创造性。说它具有本体性,是因为“道”构成了宇宙和万物的本原和动力;说它具有超验性,是因为“道”是我们的感官以及日常经验所感觉不到的对象;说它具有创造性,是因为“道”自己运动、自身发展、自我创造。这恰恰点出了哲学辩证法的一部分实质,即事物是在自我的发展和否定中实现自己和创造新事物的。
参考文献:
1.陈鼓应著《老子注译及评介》[M],中华书局,2009.2.
2.方克立;李兰芝编著,《中国哲学名著选读》[M],南开大学出版社,19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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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梵澄著,《老子臆解》[M],中华书局,1988.3.
6.楼宇烈.王弼集校释[M].北京: 中华书局,2015.
7.陈文敏.我对老子《道德经》第一章的理解[J].理论导刊,1990(05):50.
8.宇文速. 首启统论大辩证、大道永恒——感悟老子《道德经》,新说第一章[C]//中国鹿邑老子学会——海峡两岸李氏恳亲会论文集.[出版者不详],2003:23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