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发展历史可追溯至我校1980年设立的高等教育研究室,1985年改设为高等教育研究所,2000年正式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5人,教授15人,副教授14人,另有若干资深教授与兼职教授参与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学院下设高等教育研究所、院校研究所、教育学研究所、工程教育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教育经济研究所以及《高等教育研究》与《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两个编辑部。以学院教师为主体,还获批有4个省部级研究平台:院校发展研究中心、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长江经济带地区新工科教育研究基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武汉基地。学院历来重视学科与学位点建设,1986年与1996年先后获批高等教育学硕士点和博士点,2003年获批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点,2007年获批高等教育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获准设立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09年获批为首批教育博士试点单位,2011年获批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22年学院继续在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 学原理以及教育心理学4个专业招收和培养学术型博士,在教育领 导与管理及学生发展与教育两个方向招收和培养教育博士。学院以高等教育研究起家,并以高等教育研究见长,是全国最早设立的4个博士点之一,也全国仅有的两个国家重点学科之一,并在国内率先倡导开展院校研究,促成了高等教育研究的重要转向,受到众多高校领导的高度赞赏与国际同行的充分认可。自2000年成立教育科学研究院以来,学院高度重视适当拓展学术研究与人才培养领域。2012年开始招收教育学原理专业学术博士,在教育基本理论研究与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取得诸多成果。
2016年自设教育教育心理学博士点,在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教育研究方面逐步形成鲜明特色。高等教育学专业开始向工程教育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方向拓展,并有望成为学院代表性的学术方向。
学院师资队伍网站链接:http://jky.hust.edu.cn/szdw/js.htm及具有
2022年教科院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名单网站链接:http://jky.hust.edu.cn/zspx.htm
招生专业目录
1.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 分及以上;或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或 TOEFL 成绩(iBT)达到90分及以上;或IELTS成绩达到 6分及以上;或GRE 成绩达到300 分及以上;或GMAT成绩达到650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以国内相应语种六级或专业四级成绩合格为参考。
(2)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外语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3)在国(境)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或研究经历(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须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或成绩单。未满足以上条件之一,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并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
3.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取得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较有影响的报刊已公开发表3000字以上学术论文,且与申请专业显著相关。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中至少以章节第一作者承担10000字以上写作任务,且与申请专业显著相关。符合学术成果条件的,优先考虑具有海外1年以上留学经历(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或获评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硕士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 期刊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SCI/SSCI/EI/A&HCI)发表论文的申请者。
4.至少有2位专家推荐。一般为考生的硕士导师,或与报考类别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专家信息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提供,必须提供准确的邮箱地址和手机联系方式。拟报考的导师不可作为推荐人。
01(全日制)教育学原理
02(全日制)高等教育学
03(全日制)教育心理学
(备注:依据学校下达的指标,三个方向分开组织材料审核与复试录取工作)
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
01(全日制)院校研究
02(全日制)教育管理理论与方法
03(全日制)高等教育经济与财政
04(全日制)高等教育政策
(备注:不区分方向,统一组织材料审核与复试录取工作)
提交材料清单
(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模板可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3)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研究工作进展报告。
(4)具有代表性的科学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说明:此项包括科研成果清单 ( 表 格 上 华 中 科 技 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jky.hust.edu.cn/zspx.htm 下载)。能够证明本人研究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超过 3 篇)、被转载或引用证明;公开出版的著作(封面、目录、摘要及封底);主持课题的证明;获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证明材料;获国家奖学金证明材料;科研获奖证书等。。
(5)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申请免考,请务必在系统中选择,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
(6)提供2名推荐专家的基本 信息和有效联 系方 式。一般为考生的硕士导师,或与报考类别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系统将向推荐专家发送邮件和短信,由专家在线反馈推荐意见。
材料提交方式:
(1)考生申请材料提交及缴费务必在2022年2月25日前在我校博士“申请-考核”报名系统完成。学院将对申请材料符合报考说明要求的情况进行初审并反馈意见。考生可进行补充或完善,但必须在2月28日前提交(包括推荐人在系统提交推荐意见)。系统关闭后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2)考生除在系统提交所有材料外,还需在2月25日至3月10日期间向教科院提供一份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不含推荐信)。
提交纸质材料要求:请考生将纸质材料按“封面+目录+材料清单中(1)+(2)+(3)+(4)+(5)”顺序整理好(封面模版参见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jky.hust.edu.cn/zspx.htm),装订成册并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请用顺丰快递寄送或亲自送至教育科学研究学院313办公室;无论录取与否,所交材料均不退还;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收信: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3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