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光华教授《国语训诂举例》学术短论系列:“服”与“服从”有什么区别?

五邑大学文学院庞光华教授 ,北京大学汉语史博士,主要研究汉语史、训诂学、音韵学、文化史、古文献学。《<国语>训诂举例》,见《五邑大学学报》,2016年。

提要:《国语》是先秦重要的经典,文辞古奥,前辈学者有许多训诂学和校勘学的研究,但还是有许多问题不能解决。本文讨论《国语》的十个训诂问题,有助于进一步精确理解《国语》。

关键词:观兵 天官 雕言 道 鹿台

《晋语二》:“仁置德、武置服。”此为公子絷对秦穆公所言。

韦注服为服从。《国语·晋语三》:“昔君之不纳公子重耳而纳晋君,是君之不置德而置服也。”

此为孙枝对秦穆公之言,称晋惠公为“服”,与“德”相对,则“服”当训为“畏服”或“服悦”。

公孙枝乃言不置有德之人,而置畏服(或服悦)自己(秦穆公)之人。考《淮南子·说林》:“乌力胜日而服于鵻礼。”

高注:“服,犹畏也。”《尔雅》:“悦,服也。”郭璞注:“谓喜而服从。”《大戴礼记·诰志》:“众服以立天下。”王聘珍《解诂》:“服,悦服也。”

《诗经·大雅·板》:“我言维服。”陈奂《诗毛氏传疏》:“服,亦为说。”

这个意思的“服”虽与“服从”义近,但还是有微妙的区别。

《晋语三》:“庆郑曰‘不可。已赖其地,而又爱其实’”。韦注:“赖,赢也”。今按:韦注非是。

晋惠公本允诺回国后割地与秦,以谢秦助已回国之恩。但回国后又反悔,不愿割地。故称“赖其地”。此“赖”与贪义近。

《左传·昭公十二年》:“今郑人贪赖其田”。赖与贪同义反复。徐元诰《国语集解 》引吴曾祺之说,训“赖”为“贪赖”。

徐元诰赞同其说,称:“今犹有‘赖债’语。”更按,“赖”训“贪”,当与“利”同源。

《晋语九》:“臣何赖于鼓”。韦注:“赖,利也”。利训贪,常见于故训。

待续

参考文献

  1. 参看《故训汇纂》(商务印书馆,2004年)606页“导”字条。

  2. 中华书局点校本,2002年。308页。

  3. “赖”训“利”为训诂常谈,参看《故训汇纂》(商务印书馆,2004年)2194页“赖”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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