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人员经常会问:如果论文已经以其他语言发表,再以英语发表是否算重复发表?
01 重复发表和可接受的二次发表
重复发表指与已发表过的论文有相当一部分内容重合,但未注明已发表论文的出处。因此,未经充分声明和允许就以其他语言发表论文属于重复发表。
不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其他语言发表同一篇论文。这就是所谓的“二次发表”。如果清晰注明了已发表论文的出处,征得两家期刊的同意且理由充分,二次发表是为学术界所接受的。实际上,可接受的二次发表可以扩大读者群。
02 关于可接受的二次发表的几点建议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制定了关于可接受的二次发表的规范。可接受的二次发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http://www.icmje.org/recommendations/browse/publishing-and-editorial-issues/overlapping-publications.html)
● 征得同意:必须征得两家期刊的同意,即已发表该论文的期刊(首次发表)和拟以其他语言发表同一论文的期刊(二次发表)。
● 时间间隔:以首次发表的需求优先,作者应与两家期刊的编辑协商确定二次发表与首次发表的时间间隔。
● 标题:二次发表的论文应在标题中清晰注明该论文为原版论文的翻译版,是二次发表。
● 引用:二次发表的论文必须引用原版论文。
● 一致性:作者必须确保二次发表版本的作者、数据和分析过程与原版无差别。
● 声明:二次发表版本应告知读者论文已在其他期刊上发表,例如,可以加一个声明:”This article is based on a study first reported in the [journal title, with full reference” (本文基于在[期刊名称及完整的著录信息]首次发表的研究)。
03 向期刊申请接受二次发表
计划以多语言发表论文前,需要充分考虑是否有充分理由进行二次发表。如有充分理由,可按照以下方式继续操作。
1. 征得发表原版论文的期刊的书面同意。向期刊征求同意以其他语言二次发表。
2. 与目标期刊沟通二次发表事宜。在投稿信中说明这是已发表论文的翻译版本,且已征得发表原版论文的期刊的书面同意。务必附上同意书。此外,还应在投稿信中说明为何研究结果应为更多读者看到,而非仅面向一种语言的读者。
3. 确保论文遵循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的规范。确保落实上述第4-6点(标题、引用、一致性和声明)。
★ 小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