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年不得申报项目!科技部公布一批学术不端处理结果

近日,科技部公布了一批医学科研诚信案件处理结果。

在本次的科研不端行为中,还出现了「伪造通讯作者邮箱」等令人大跌眼镜的行为。

文中提到的科研不端行为「取消8年内科研项目等申报资格」、「暂停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可见,惩罚力度再次加大。

 现将部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所属医疗机构近期公开通报的医学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转载如下:

  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何平为通讯作者、宋辉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XIST functions as an oncogene in human colorectal cancer by targeting miR-132-3p ”,经查,系第一作者存在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取消第一作者宋辉申报各类课题资格5年,停止职称晋升资格1年,扣发半年奖金,追回论文版面费。取消通讯作者何平申报各类课题资格1年,停止职称晋升资格1年,扣发三个月奖金。

  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陈晨为通讯作者,郭丽媛、秦昌富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ncRNA AB073614 promotes the proliferation and inhibits apoptosis of cervical cancer cells by repressing RBM5”,经查,系第一作者存在委托他人进行数据处理、代写代投等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给予郭丽媛、秦昌富通报批评,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2年各级评优资格,停止职称晋升资格1次,扣发当年科研绩效;停止郭丽媛申报各类课题资格3年,停止秦昌富申报各类课题资格5年。陈晨不知情,给予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骆宝建、刘志东为通讯作者,史剑权、王冰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Circular RNA_LARP4 inhibits the progression of non-small-cell lung cancer by regulating the expression of SMAD7”,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1.对通讯作者骆宝建: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年度各级评优资格、扣发2个月绩效奖金、停止职称晋升资格1次;取消各类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申报资格等5年。

  2.对通讯作者刘志东: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年度各级评优资格、扣发3个月绩效奖金、停止职称晋升资格1次;取消各类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申报资格等2年。

  3.对第一作者史剑权: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年度各级评优资格、扣发2个月绩效奖金、停止职称晋升资格1次;取消各类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申报资格等2年。

  4.对第一作者王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年度奖学金和评优资格;取消各类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申报资格等2年,退回论文版面费。

  四、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郭水根为通讯作者、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王静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ncRNA DGCR5 promotes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progression via sponging miR-218-5p”,经查,系存在对实验标本来源造假、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

  1.复旦大学附属浦东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撤稿;取消郭水根医疗组长职务,行政警告;通报批评;取消郭水根院内聘任副高职称;暂停郭水根和第三作者徐春燕申报财政资助科研项目资格5年。

  2.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对第一作者王静作出处理如下:收回版面费和科研奖励,并加扣已获得科研奖励的20%;通报批评;暂缓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

  3.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第二作者舒慧珍作出处理如下: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暂停申报财政资助科研项目资格5年。

  五、山东省威海市中心医院丛秋梅为通讯作者、韩晓婷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Circular RNA circ-ABCB10 promotes the proliferation and invasion of thyroid cancer by targeting KLF6”,经查,系存在买卖、代写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丛秋梅: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等级降低一级;5年内取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5年内取消申请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资格;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资格;5年内取消医院学术委员会或质量管理委员会委员资格;5年内取消推荐各种评审专家的资格;5年内取消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5年内取消院内评优评先的资格。

  2.对第一作者韩晓婷: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等级降低一级处理;5年内取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5年内取消申请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资格;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资格;5年内取消医院学术委员会或质量管理委员会委员资格;5年内取消推荐各种评审专家的资格;5年内取消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5年内取消院内评优评先的资格。

  3.对第二作者姜军强: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资格;3年内取消各种团体委员或成员资格;3年内取消院内评优评先的资格。

  4.对第三作者李明哲: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3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资格;3年内取消各种团体委员或成员资格;3年内取消院内评优评先的资格。

  六、山东省威海市立医院张世红为通讯作者、李云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DSCAM-AS1 indicates a poor prognosis and modulates cell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invasion in ovarian cancer via upregulating SOX4”,经查,系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张世红: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退回论文版面费及论文相关的实验试剂费,取消“科研启动经费”专户并收回剩余经费使用;取消威海市第三批医疗卫生“首席专家”拟任资格;专业技术岗位降级聘用处理,即专业技术职务三级降至专业技术职务四级,5年内不得申报或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

  2.对第一作者李云: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退回论文奖励;专业技术职务八级降至专业技术职务九级,5年内不得参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5年内不得申报或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终止并收回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长链非编码RNA DSCAM-AS1通过上调SOX4分子而调控卵巢癌进展的机制研究》的医院配套经费。

  七、山东省临沂市肿瘤医院王清华为通讯作者、薛杰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TTN-AS1 promotes breast cancer cell migration and invasion via sponging miR-140-5p”,经查,系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王清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参加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稿;扣罚绩效工资。

  2.对第一作者薛杰: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参加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扣罚绩效工资。

  八、山东省临沂市肿瘤医院胡梦瑶为通讯作者、孙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OR3A4 Facilitates Cell Proliferation and Migration in Colorectal Cancer via Regulation of Wnt-/β-Catenin signaling Pathway”,经查,系存在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胡梦瑶: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参加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撤稿;扣罚绩效工资。

  2.对第一作者孙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参加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扣罚绩效工资。

  九、山东省邹城市人民医院徐伟为通讯作者、翟星全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ATB Promotes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Invasion in Bladder Cancer by Suppressing MicroRNA-126”,经查,系存在第三方代写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徐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不得参与本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党内警告;行政诫勉6个月;缓晋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取消1年内科研项目,奖励、成果、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1年作为提名和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2.对第一作者翟星全: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不得参与本年度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党内警告处分;缓晋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1年;取消1年内科研项目,奖励、成果、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1年作为提名和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十、山东省济宁市妇女儿童医院戈旺为通讯作者,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刘秀霞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Knockdown of circular RNA circZNF652 remits LPS‐induced inflammatory damage by regulating miR‐181a”,经查,系存在篡改实验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宁市妇女儿童医院对通讯作者戈旺作出处理如下: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内警告;延缓职称晋升2年;取消5年内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格。

  2.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第一作者刘秀霞(与另外3篇论文合并处理)作出处理如下:取消8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8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撤销已取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缓晋5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警告,免除副护士长职务。

  十一、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于秀莲为通讯作者,吕莉娜、张晶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Arbutin protects HK-2 cells against high glucose-induced apoptosis and autophagy by up-regulating microRNA-27a”,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于秀莲(与另外1篇论文合并处理):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2.对第一作者吕莉娜(与另外1篇论文合并处理):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终止财政资助的相关科研项目,按原渠道退回已拨付的结余经费;行政警告。

  3.对第一作者张晶: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警告。

  4.对参与作者李霞(与另外1篇论文合并处理):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内警告。

  5.对参与作者李丹丹(与另外1篇论文合并处理):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警告。

  十二、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任琦为通讯作者,临沂市中心医院于海亮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Baicalin relieves hypoxia-aroused H9c2 cell apoptosis by activating Nrf2/HO-1-mediated HIF1α/BNIP3 pathway”,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通讯作者任琦(与另外2篇论文合并处理)作出处理如下: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撤销已取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缓晋3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党内警告。

  2.临沂市中心医院对第一作者于海亮作出处理如下: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参加年度评优树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十三、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郭洪波为通讯作者、天津市泰达医院姜良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Baicalein inhibits proliferation and migration of bladder cancer cell line T24 by down-regulation of microRNA-106”,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通讯作者郭洪波作出处理如下: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2.天津市泰达医院对第一作者姜良真作出处理如下: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等资格5年,缓聘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扣发本年度年终奖励绩效,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十四、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武平平为通讯作者,庄申法为第一作者、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刘风仙为并列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Upregulation of long noncoding RNA TUG1 contribut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laryngocarcinoma by targeting miR‐145‐5p/ROCK1 axis”,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武平平: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2)对第一作者庄申法: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内警告。

  2.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对并列第一作者刘风仙作出处理如下: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暂停目前在研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撤销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取消5年内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资格,取消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

  十五、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冯中涛为通讯作者,济宁市传染病医院周慧玲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ZFAS1 promotes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proliferation by epigenetically repressing miR-193a-3p”,经查,系存在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通讯作者冯中涛作出处理如下: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撤稿,党内警告。

  2.济宁传染病医院对第一作者周慧玲作出处理如下:取消年度副高级职称的推荐资格。

  十六、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宋丽娟为通讯作者,尤文君为第一作者、王琨为并列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Baicalin prevents tumor necrosis factor‐α-induced apoptosis and dysfunction of pancreatic β‐cell line Min6 via upregulation of miR‐205”,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宋丽娟: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党内警告。

  2.对第一作者尤文君(与另外1篇论文合并处理):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撤销已取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缓晋3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内警告。

  3.对并列第一作者王琨: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警告。

  十七、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宋大庆为通讯作者,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李文为第一作者、任城区人民医院杜红梅为并列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Euxanthone Represses the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Invasion of Glioblastoma Cells by modulating STAT3/SHP-1 signalling”,经查,系存在代写代投、伪造通讯作者邮箱的学术不端行为,通讯作者不知情。

  1.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第一作者李文(与另外1篇论文合并处理)作出处理如下: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撤销已取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缓晋3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2.任城区人民医院对并列第一作者杜红梅作出处理如下:通报批评,取消参加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取消年度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

  十八、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马文艳为通讯作者、临沂市中心医院高光磊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Sinomenine restrains breast cancer cells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invasion via modulation of miR-29/PDCD-4 axis”,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通讯作者马文艳作出处理如下: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2.临沂市中心医院对第一作者高光磊作出处理如下: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暂停研究生导师申请资格5年;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参加年度评优树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十九、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秦委委为通讯作者、王旭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Quercetin inhibits human microvascular endothelial cells viability, migration and tube-formation in vitro through restraining microRNA-216a”,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不当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秦委委(与另外1篇论文合并处理):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缓聘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2.对第一作者王旭(与另外1篇论文合并处理):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内警告。

  3.对其他作者许飞(与另外1篇论文合并处理):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内警告。

  二十、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刘秀霞为通讯作者、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臧琳琳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Emodin relieved lipopolysaccharide‐evoked inflammatory damage in WI‐38 cells by up‐regulating taurine up‐regulated gene 1”,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通讯作者刘秀霞(与另外3篇论文合并处理)作出处理如下:取消8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8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撤销已获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缓晋5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免除副护士长职务。

  2.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对第一作者臧琳琳作出处理如下:科研诚信诚勉谈话,通报批评,撤稿,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5年内取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

  二十一、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王慧为通讯作者,牛通、靳留忠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ycium Barbarum Polysaccharides Alleviates Oxidative Damage Induced by H2O2 Through Down-Regulating MicroRNA-194 in PC-12 and SH-SY5Y Cells”,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王慧: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2.对第一作者牛通: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内警告。

  二十二、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刘昆为通讯作者,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李霞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Geniposide alleviates lipopolysaccharide-caused apoptosis of murine kidney podocytes by activating Ras/Raf/MEK/ERK-mediated cell autophagy”,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刘昆: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2.对第一作者李霞: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内警告。

  二十三、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赵强为通讯作者,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李笑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ncRNA PMS2L2 protects ATDC5 chondrocytes against lipopolysaccharide-induced inflammatory injury by sponging miR-203”,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

  1.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赵强: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行政警告。

  (2)对其他作者孙泰涛(与另外1篇论文合并处理):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撤销已取得的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缓晋3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内警告。

  2.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对第一作者李笑颜作出处理如下:取消5年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等资格,取消5年研究生导师申报与聘任资格,取消3年职称晋升资格,通报批评。

  二十四、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孙泰涛为通讯作者,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李笑颜为第一作者、文登市骨科医院于满秋为并列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INC00305 represses miR-124 expression to trigger inflammatory insults in the presence of lipopolysaccharide”,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

  二十五、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魏玉镇为通讯作者,桑奔、孙建景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Ras-AKT signaling represses the phosphorylation of histone H1.5 at threonine 10 via GSK3 to promote the progression of glioma”,经查,系存在篡改数据、编造研究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魏玉镇(与另外1篇论文合并处理):取消6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6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晋2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撤稿,党内警告。

  2.对第一作者桑奔: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缓聘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内警告。

  3.对并列第一作者孙建景:取消5年内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计划等申报资格,取消5年内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取消已获得的学会、协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追回作者个人所得的论文科研奖励和荣誉称号,缓晋1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内警告。

  二十六、山东省聊城市人民医院胡殿峰为通讯作者、许崇福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LINC00052 suppressed the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invasion of glioma cells by upregulating KLF6”,经查,系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胡殿峰:3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信用信息系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撤稿,通报批评,取消副主任医师聘任资格降聘为主治医师。

  2.对第一作者许崇福:5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信用信息系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3年职称晋升资格。

  3.对第二作者刘鹏:1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1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信用信息系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副主任医师聘任资格降聘为主治医师。

  4.对第三作者谭洁:1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二十七、山东省聊城市人民医院赵军为通讯作者,郑芳霞、汪秀芹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HOXA-AS2 promotes cell migration and invasion via upregulating IGF-2 in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as an oncogene”,经查,系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赵军:3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3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信用信息系统,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2.对第一作者郑芳霞:5年内取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资格,5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信用信息系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3年职称晋升资格。

  3.对并列第一作者汪秀芹: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取消主任医师聘任资格降聘为副主任医师。

  二十八、山东省聊城市传染病医院王广征为通讯作者、崔凯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MiR-483 suppresses cell proliferation and promotes cell apoptosis by targeting SOX3 in breast cancer”,经查,系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王广征:暂停5年内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及科研奖励资格,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1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晋升高级职称资格。

  2.对第一作者崔凯:取消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5年,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1年作为提名或推荐人晋升高级职称资格。

  二十九、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中心医院刘克分为通讯作者、高玉芹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DANCR upregulates IGF2 expression and promotes ovarian cancer progression”,经查,系存在买卖论文、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通讯作者刘克分: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5年内不得申报相关科研项目及参与科技奖励,取消5年内评奖评先资格。

  2.对第一作者高玉芹: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3年内不予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5年内不得申报相关科研项目及参与科技奖励,取消5年内评奖评先资格。

  三十、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中心医院刘岩峰为通讯作者、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王德坤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Circular RNA circ-SMAD7 is downregulated in colorectal cancer and suppresses tumor metastasis by regulating epithelial mesenchymal transition”,经查,系存在买卖论文、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

  1.单县中心医院对通讯作者刘岩峰作出处理如下:撤稿,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5年内不得申报相关科研项目及参与科技奖励,取消5年内评奖评先资格。

  2.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对第一作者王德坤、第二作者种瑞峰、第三作者宋保连作出处理如下:科研诚信诫勉谈话,5年内不得申报相关科研项目及参与科技奖励,通报批评。

  三十一、湖北省公安县人民医院刘波为通讯作者、张亚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CASC15promotespr-oliferation and induces apoptosis of cervicalcancer cells through targeting miR-101-3p”,经查,系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张亚娜: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职称晋升,取消3年内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格及取消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所有科技活动,5年内不得从事科研工作,行政警告。

  2.对通讯作者刘波: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职称晋升,取消3年内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资格及取消作为财政资金支持的所有科技活动,5年内不得从事科研工作,行政警告。

  三十二、湖北省孝感市中心医院刘涛为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NEAT1 fuctions as an oncogene in human laryngocarcinoma by targeting miR-29a-3p”,经查,系存在伪造或虚构数据、事实的行为和与论文实际贡献不符的署名的学术不端行为。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刘涛: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暂停5年内申报财政资助科研项目资格。

  2.对其他作者王玮、徐义策、李泽文、周洁: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暂停1年内申报财政资助科研项目资格。

  三十三、陕西省榆林市第二医院许平为通讯作者、宝鸡市中心医院朱勇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Long noncoding RNA TTN-AS1 promotes the proliferation and migration of prostate cancer by inhibiting miR-1271 level”,经查,系存在代写、代投的学术不端行为。

  三十四、陕西省人民医院曹伟为通讯作者、王永恒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Knockdown of long noncoding RNA SNHG7 inhibits the proliferation and promotes apoptosis of thyroid cancer cells by downregulating BDNF”,经查,系第一作者代投代写,其他作者对署名不知情。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如下:

  1.对第一作者王永恒: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警告;取消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资格5年;取消当年职称晋升资格并延迟5年职称晋升申报;取消评优评先、科技奖申报资格5年;撤销论文奖励,退回奖金和版面费。

  2.对通讯作者曹伟: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警告,推迟职称晋升资格1年,取消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资格1年,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年,取消科技奖申请资格1年。

  3.对其他作者霍斌亮、李程、马刚: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推迟职称晋升资格1年,取消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资格1年,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年,取消科技奖申请资格1年。

  三十五、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麻醉科医生伍剑平为通讯作者,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山东大学在职博士生高新跃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miR-195 inhibits esophageal cancer cell proliferation and promotes apoptosis by downregulating YAP1”,经查,系存在买卖、代写论文、论文发表署名不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

  1.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对通讯作者伍剑平作出处理如下: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和奖励;取消在医院当前副主任医师职称竞聘资格;暂停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和科研活动。

  2.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山东大学对第一作者高新跃作出处理如下:警告,科研诚信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暂停2年内国家、市、区、院等各级项目的申报资格,取消博士学位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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