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彩虹旗]这是自由的气息吗?中国彩虹旗-专题学术讨论-第二阶段

1978年,艺术家吉尔伯特·贝克(Gilbert Baker)将彩虹的颜色与同性恋者联系起来,赋予他们新的、充满活力的含义——性、生命、恢复、阳光、自然、艺术、和谐和精神。它们是人类最珍贵的追求,也是礼物。

在同性恋城市议员Harvey Milk和旧金山市长被谋杀的同时,美国同性恋权利运动全面展开,被一些悲剧性的色彩所玷污,但活动家们仍然是,甚至更具凝聚力和坚定。我不知道吉尔伯特的心情和初衷,但我相信这位艺术家表达了他最纯粹的向往,不仅是对同性恋群体命运的向往,也表达了对人类社会自身开放和进步的向往。

同性恋者,下一个生冷的定义,一般是指对异性人士不能作出性反应,却在性爱、心理,感情上被自己同性别的人所吸引的人。LGBT是女同性恋者(Lesbians)、男同性恋者(Gays)、双性恋者(Bisexuals)与跨性别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缩略字。同性恋现象,不论在自然界还是在人类社会中都是自古有的,是正常的现象。据统计世界上已知的具有同性行为的动物超过1500种,其中就有我们熟悉的长颈鹿,黑天鹅;在古代中国也有许多典故是关于同性之间的爱情的,就不一一列举了。说到底,同性恋只是一种个人的性取向,而远与一些排斥和不同同性恋所感觉的疾病与罪恶无关。在现代社会里,随着文明的不断发展,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对差异本身有一个理性化的认识,差异不是用来排斥的,而是该去尊重的。

我们往往会把同性恋人群定义为社会弱势群体,因为他们在性取向上属于少数人,而容易受到歧视和其他不平等待遇。这种弱势确实是事实上的,但我们不能就此把同性恋和异性恋两方摆在不平等的位置上、把同性恋者向社会呼喊权益的活动认为成弱者向强者的请求。同性恋者的权益斗争适求是一种公平,从不被认可到被认可,从不被保障到他们想对特珠的要求的制度保障被确立,把所有人放在平等的位置上,这既是目的,也应该是出发点。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同性恋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半个多世纪来同性恋群体及支持者们的努力让彩虹旗在阳光下更加奕奕。同性恋权益的保障需要多个方面,对国家层面的最高要求可能就是同性婚姻合法化了,而直到今天,全世界共有18个国家全国性认可同性婚姻。每一个,每一次,都应当被历史铭记:

2001年1月,荷兰成为全球首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2003年1月,比利时;

2005年7月,西班牙;2005年7月,加拿大;2006年11月,南非;

2008年,挪威;

2009年,瑞典;2010年5月,葡萄牙;2010年6月,冰岛;2010年7月,阿根廷,

2012年6月,丹麦;2013年4月,乌拉圭;2013年4月,新西兰;

2013年4月,法国;

2013年5月,巴西;2014年6月,卢森堡;2014年11月,苏兰;

2015年6月,美国最高法宣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

那么中国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又在何方呢?我觉得我们还需要时间。法律不是一个两个或是几个人的意志,它是社会大部分人的意志才可以成就的。美国最高法宣裁定同婚姻在全美合法的2015年,调查显示,支持同性婚姻的占全民58%左右。而在中国2014年的民调显示,中国普通民众支持同性婚姻的只占21%,没有社会基础,没有足够的民众推动力,政府很难有动力去实现备受争议的同性婚姻。西方一些国家能先一步实现同性婚姻,我想它离不开一个重要的矛盾因素——宗教。在基督教教义中上帝创造人类,并且把人类分为男人和女人,由于人的原罪,男人必须通过辛苦的劳作、女人必须通过承担生育的痛苦来赎罪。上帝没有为同性恋者留位置。当年有中世纪十字军东征,宗教战争,凡是与基督教教义、伦理相悖的事情,宗教极端分子都要给予毁灭。这就造成了一个极端的社会矛盾,这种矛盾如果不通过立法予以解决,会引起更大的问题。再以著名的石墙事件为例,大量的同性恋者在此前经历着警方与人群的暴力压迫,石墙事件是以暴力回击暴力的爆发。而在中国,没有宗教激化,没有直接的暴力冲突,同性恋者们经历的“暴力“大多是沉默的。

沉默的暴力来自社会的不认可,那么,维护中国同性恋者的权益,真的是一部法律的出台就可以解决的吗?即使制定了这部法律,又有多少同性恋者敢于去和伴侣结婚呢?来自家人的,社会的质疑与反对,真的是一步法律可以战胜的吗?根据《中国人权观念调查》,认为同性恋的人权应当得到保护的男性占21.0%,女性占24.7%,社会对同性恋群体的认可度是很低的,不认可他们的性向,甚至拥有这种性向的人都被一笔抹杀。中国社会的传统伦理观念是很强的,尤其表现在上了年纪的人群中,父母对传统婚姻血脉关系的执着,也是一部分同性恋者选择草草与异性成婚的重要原因,有些同性恋者畏惧失去与家庭的联系,只能默默掩饰着。婚姻法所能给予的,大多是一些经济财产方面的保障;但确实,在人群民主被不断重申,法律至上的今天,法律有着巨大的象征意义。同性婚姻的法律认可,将会是同性恋者权益斗争里最耀眼的胜利。是啊,法律会推动社会文明的前进,可是法律的出台,却依旧是需要社会文明的基础的。

我想我们需要时间,社会在向进步的一面发展。根据《中国人权观念调查》,对同性恋者权益的认可度,18岁以下人群为31.3%,19-29岁为31.3%,30-39岁为16.1%,40-49岁为11.0%,50-59岁为9.3%,60岁以上民众为8.9%。我们可以看到,从80后人群开始,对同性恋者的认可度有着巨大提升。我们的国民在走向开放,走向包容。其实就官方而言,态度也在走向宽容——只要不明确提及,就可以容忍。它并不在进行着社会性的打压封锁。未来需要相信时间,却也要相信人们自身的力量。也有很多同性恋者不能正视自己的性取向,选择回避,但要知道“能够扼杀或者唤醒人性最后自由的都只有自己,连自己都不能认可自己,又在等待谁的救赎呢?”中国的同性恋人数占比大约2%,总人数不是一个小的数目,可这个群体如果不能合法的组织起来,发出共同的声音,就无法起到大的作用。唯有自己去争取,才会被尊重。

社会的道德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会存在着误解与扭曲,误解并不难以理解也并不可怕,可怕的只是随着社会、时代的变化与进步,渐渐显现出不合理之处在于原有体系却在被执着的固守。伦理道德最终都是该为实现人类自身幸福的最大化而服务的。

看到过一句话“一个社会的成熟,不在于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而在于对不同选择的包容。“一个人亦不能将价值观念强加于任何人头上。是否也该包容着,别人选择不认可同性恋的选择?

“同性恋未必是真爱,异性恋也未必是真爱。但只要是真诚的去爱,无论同性异性,都是真爱!”

这是你的选择。(完)

 

补充资料:

摄于1969年9月,纽约石墙酒吧,同性恋聚集地,石墙暴动爆发地,现为美国国家历史地标。窗户上的标帜写道:“我们同性恋者恳求世人协助维持村内街道的安谱与宁静一马太辛”。1969年6月28日凌晨发生在美国纽约市格林尼治村石墙酒吧的一连串自发性暴力示威冲突。石墙暴动常被认定是美国史上同性恋者首次反抗政府主导之迫害性别弱势群体的实例,亦被认为是美国及全球同性恋权利运动发迹的关键事件。

卡尔·亨利希·乌尔利克斯(Karl Heinrich Ulrichs,1825年8月25日-1895年7月14日),德国法律工作者,是近代欧洲第一个公开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并著书为同性恋辩护并主张同性恋非罪化的人。他认为同性恋是与生俱来的,并于1862年创造了Uranian这个字,来指称男同性恋,他形容男同性恋是”女性的灵魂躲藏在男性的身体”的自然的、健康的表达,而女同性恋则相反。

自1997年起,每年于巴西圣保罗的圣保罗人大道举行的一场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等LGBT群体的骄傲游行。自2006年起,其主要诉求为打击恐同症。

上海骄傲节,中国大陆第一个同性恋骄傲节,从2009年举办至今。

本文由ZYMUN(张家口市第一中学模拟联合国协会 )张楚雯创作,六味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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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维基百科,360百科,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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