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发表的“五不准”原则,具体内容是什么?

2015年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明确了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道德行为规范。对于维护学术诚信,提升科研质量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具体内容如下:

 

一、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科技工作者应自己完成论文撰写,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写服务。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学术诚信的原则,而且也损害了学术研究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任何人都应该对自己的研究负责,不能为了走捷径而违背科学研究的初衷。

 

二、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科技工作者应学习、掌握学术期刊投稿程序,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的全过程,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投服务。秉持诚信、公正、严谨的科学态度,可以确保论文的原创性和研究价值,提高论文的录用率和发表速度。

 

三、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论文作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论文语言润色,应基于作者完成的论文原稿,且仅限于对语言表达方式的完善,坚决抵制以语言润色的名义修改论文的实质内容。尊重研究成果,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准则,这保证了论文的学术性和真实性,防止出现虚假或者不实的数据和结论。

 

四、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科技工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如需推荐同行评审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评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可靠,坚决抵制同行评审环节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保证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防止出现人情分或者不公正的评价结果,维护学术研究的公正性和可信度,使我们的研究成果更具价值。

 

五、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所有论文署名作者应事先审阅并同意署名发表论文,并对论文内容负有知情同意的责任;论文起草人必须事先征求署名作者对论文全文的意见并征得其署名同意。论文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必须对论文有实质性学术贡献,坚决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保证论文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出现署名不当或者无中生有的情况。

 

五不准的通知是维护学术诚信、提升科研质量的重要规范,每一位科技工作者都应该认真遵守,诚实、公正、严谨地从事科研工作。

 

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

论文代写: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论文撰写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

论文代投: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等全过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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