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作为某种“有根有据”的东西,通过一个体系,特别是通过体系的本原而得到稳固的奠基。
谈论一个绝对孤立的东西的“自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体系的特征在于“一个合并起来的整体,在其中,各个成分彼此互为条件,互为前提”。
真正意义上的体系必然是一个有机体
体系必须满足三个基本要求:1)具有一个贯穿一切的本原;2)不应当排斥任何东西;3)具有一种发展和前进的方法,保证不遗漏任何根本环节
所谓“泛神论”“宿命论”之类都是一些意义含糊的标签而已,它们在哲学论战中的政治斗争意义远远大于哲学意义。
把精神性东西称作非理性东西,反过来把非精神性东西称作理性东西,这是对于真正关系的完全颠倒。
绝对自我和经验自我(或者说绝对自由与经验自由)在本质上是同一个东西,只不过后者处于某种受限状态
伦理道德中的“应当”和“命令”就是要求经验自我突破自身受到的限制,将他的经验自由与原初的绝对自由重新融为一体
让人意识到他是什么,他很快就会学习着去成为他应该的那个样子:给予他对于自己理论上的尊重,实践上的尊重将很快随之而来。
谢林把绝对者理解为精神,这在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过程中是一个重要的推进。精神不仅自己决定自己,而且自己限定自己,因此它是无限和有限的原初统一体,是一种“永恒的转变”……这是意味着无限和有限的“绝对同时性……精神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在有限中呈现出无限。
谢林赋予自由以历史的维度,无论是绝对者或上帝的自由(谢林称之为“绝对意愿”“绝对意志”或“纯粹意志”),还是个人的自由(谢林也称之为“随意”或“意愿选择”),都只能在历史的情境中表现出来。
总的说来,只有当存在着一个理想,而个别事物以无穷杂多的方式偏移这个理想,但在整体上又与这个理想完全契合,这才有历史可言。
个体正因为是个体,所以没有能力去达到理想。
因为这恰好体现出“历史”有别于“理论”的特殊性,也就是说,个人的行为不能是完全合乎规则的事情,否则的话,我们只需要逻辑学(纯粹的先天分析判断)和数学(纯粹的先天综合判断)就可以把握人的本质了,而这是不可能的。因此谢林才强调道:“人之所以有历史,仅仅是因为我们不能按照任何理论预先推算出他将要做的事情。就此而言,意愿选择乃是历史的女神。”
历史哲学的任务就是一方面鼓励人的自由,另一方面又让人认识到某种比人类的自由更高的东西,即“一种更高的法则”。
历史的最终任务在于,揭示出那个按其本性来说不可触及的绝对主体与人的意识的关系。
有限者具有“双重意义上的”生命:它既在绝对者之内,也在它自身之内,但有限者只有以前者为基础,才能真正拥有“自己的”而非“虚假的”生命
1)有限者在本质上是与无限者绝对同一的,就此而言,有限者也拥有无限的生命,但它不是作为有限者而拥有无限的生命,而是就其本质而言;2)与此同时,有限者不能与无限者或普遍割裂开来,否则它必然是一种虚假的和错误的东西。
恶只能起源于有限者自己,是由于有限者错误地利用自己的自由——“基于自身而存在”的能力——破坏了原初的和谐与秩序
有限者只有通过与绝对者的必然关系才有可能真正掌握“自己的”自由
要么完全在自身内存在,要么在自身内存在的同时也在绝对者之内存在。
最重要的工具仍然是伦理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精神形态,它们全都以绝对同一性为最高目的。
人类自由的本质(Wesen),这个概念首要关注的不再是自由的表现及其后果,而是重新思考自由的根据(Grund)——它不再被理解为有限者自身的虚弱或某种缺失,而是被看作一个包含在绝对者(上帝)概念自身内的、实实在在的、积极的、有力的东西。
比如,桌子上有一个塑料圆球,这是一个“实存”,但真正的“实存者”是圆球,而塑料则是这个实存的“根据”;我们可以说塑料是这个实存的根据
事物的根据在于那在上帝之内又不是上帝自身的东西,即那作为上帝的实存的根据的东西。
我们深切地把握到了那个黑暗的、充满力量的本原。最简单地说,它就是那种始终与规则和秩序抗衡,被我们称之为“非理性”的东;西它在上帝自身内服从于理性或形式所代表的光明原则。
人里面不但有晦暗本原的全部势力,同时有光明的全部力量。人里面有最深的深渊和最高的天空,或者说有两个核心。
但上帝和人的最根本的差别在于,这两个本原在上帝那里是绝对统一的,而在人这里却是必然可以分割的——这就是“善与恶的可能性”,也即人的自由。
人的私己意志本来是各种活生生的力量的纽带,只要它与普遍意志保持统一,那些力量就是存在于上帝的尺度和平衡之内。
他最关注的仍然是所谓的“神义论”问题,即上帝如何通过人世的恶启示自身。
恶对于上帝,对于世界,对于历史来说,都是一个必不可缺的条件
简单地说,既然上帝的存在具有一个不可消灭的根据,那么他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才作为上帝本身而存在:是被那个根据所决定的呢,还是通过他自己的某种行动?可见,如果上帝的自由都没有得到澄清,那么所谓人的自由终究是一个无根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