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井智之《名侦探的牺牲品》推理逻辑链(详细泄底文档)

两天内看完了白井的《名侦探的牺牲品》,不得不说白井还是那个白井,对于设定和伏线的利用还是一如既往的透彻,前半部分比较无聊,需要耐着性子开始看,后半部分一连串的案件推理就很畅快淋漓。几个案件不同的切入点、引申的结论,都在先前原有的小诡计的基础上用逻辑翻出不同的花样来,这或许就是伏线逻辑流的魅力所在吧。终篇的伏线回收大招还是很惊艳的,看的时候有被莫名感动到。
    以下是我自己做的详细推理过程,跟fang说的有所不同。他那里我个人认为的缺陷是没有过于详细的推理过程,而这恰恰是对读者所最有益处的。所以我将书中大部分重要的推理记录了下来,故事就省略了些,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边看边更好地理解,泄底慎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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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谈:

大埘的推理:

切入点:晚秋的深夜+晚下了雨+横薮只穿着薄衬衫和牛仔短裤+没有开电暖炉,也没有铺被子盖毛毯=横薮至少还披着一件上衣

现在没有说明被凶手带走了:扔进海里

原因:汗水和唾液—衬衫和牛仔短裤上也会留下痕迹,应该把整具尸体扔进海里。排除后会是硝烟反应。

死者衣上出现硝烟反应的原因:死者朝自己开枪

射杀横薮的子弹和十年前108号发射的子弹线痕完全一致=108号就是横薮友介

 

有森理理子的推理:

推翻:相机的变焦镜头掉下海湾的时候没有听到落水的声音:手枪掉落海中的声音是听不到的

掉落声音的解释:东西掉入池子的声音

切入点:将东西扔入眼前的大海比扔入池子更方便=横薮先生不是108号,他也没有把枪扔进大海

窗户的锁隐藏的极好=凶手不知道窗户可以打开,所以凶手会带走外衣

如果把上衣夹在腋下的话,就无法顺利爬上土墙逃离,所以凶手穿上了外衣=在路上被打死的那个男人身上穿着一件尺寸明显不合适的夹克

矛盾:108是三十多岁到四十多岁+被打死的人外表像少年=108号患有某种无法长大的病

动机:

1.将嫌疑转嫁给那些被认为能够创造奇迹的人,也就是神和吉姆·琼斯

反驳:在琼斯敦杀人不用担心受到处罚

2.将自己伪装成神圣的存在

反驳:只会是吉姆·琼斯,但他没有杀人的必要

3.赖兰议员在拜访之前,派自己的刺客潜入了人民教会,然后用奇迹的的方法杀了两个人,想把吉姆塑造成恶徒

反驳:登特先生的卧底身份不会被刺客知道

4.查尔斯·克拉克知道登特先生的身份,他也有理由杀死登特先生,而杀乔迪是为了掩饰真正的目的

反驳:凶手应该提前准备好了凶器,但是登特是被自己随身携带的刀杀死的。

第一重解答:

 

登特案:

第一声惨叫:遇到什么事拿出了刀

第二声惨叫:锁门后看到琼斯先生映在贴着镜子的门上的样子,不由得尖叫起来

结论:登特先生因惊吓而倒下,刀也掉在地上,从地板上弹跳起来的刀子径直刺进了他的后背。

矛盾:背部被刺了好几刀=有人为了把死于不幸事故的登特伪装成他杀,能做到的只会是发现尸体的两个人

伪装动机:吉姆·琼斯先生说琼斯敦不存在疾病和事故,但是不幸事故不吻合,会破坏吉姆·琼斯说话的正确性。

推翻:登特的尸体抓着雨衣,由于雨衣是完好的,排除之前穿衣的情况(不然雨衣上会有刀刺的洞),因此会是压在伤口上抑制出血的物品。

雨衣是湿的:在之前还穿着雨衣出去过一次。

雨衣位置讨论:

1.湿的雨衣不会放在柜上,因此会是衣柜里。如果能在左柜门的镜子里看到了照片,那么这扇门只开了三十度左右,但是晾湿衣服的柜门不会只开这么小,但是根据动作表明雨衣不会挂在很高的地方。

2.把雨衣的风帽挂在衣柜上角:死者手里抓着雨衣,因此雨衣会挂在左侧,会遮住镜子的大面积,海报不会出现在镜子里,登特也不会被吓得瘫软在地。

3.雨衣被扯下来掉在地板上:这样门下面的部分会被遮住,那么衣柜下端就不可能有血迹。

 

乔迪案:

矛盾:没有随身携带硝基片+心绞痛+吊坠不见了

结论:乔迪因为心绞痛发作晕倒,想要吃硝基片时发现吊坠不见了,后因为心绞痛死亡。另外三人为了上述的动机制造了乔迪小姐被毒死的假象。

推翻:三名女士不是医生不知道具体死因,且她们相信自己中毒也不会死,因此不会怀疑乔迪是被毒杀的,没有伪造中毒的必要。

 

李河俊案:

牢房门未锁,在富兰克林来的时候李使其昏倒,自己假扮成富兰克林坐上轮椅逃出了牢房。在斜坡上没有控制速度撞到了树,上吊用的钢丝绳将身体切成两半。头部的伤痕是撞到岩石所致。事后上吊的女性因为上述的动机将尸体放到了舞台。

推翻:

1.抢走富兰克林的帽子,伪装成他逃离,富兰克林在事件发生后仍戴着那顶帽子。

2.李翻下斜坡,切成两半,可在他的牢房里发现有大量的血迹。

3.在滑下斜坡时,应该紧紧抓住轮椅的扶手,这样躯干和手臂应该同时被切断才对。

 

理子编造第一重推理的动机:

就算查明凶手因为制度也不会受到惩罚,只是为了防止下一次犯罪的发生。

第二重解答(以奇迹存在为前提):

    

登特案:

凶手事先准备了凶器却使用了临时的凶器杀害了登特:自己的凶器无法使用。

现场的菜刀折断无法使用+厨房弄乱的目的:为了掩饰菜刀折断的事实(通往厨房的楼梯上留下了脚印佐证)

放回厨房的目的:把自己伪装成超自然的存在

排除帮凶的推理:凶手A的凶器无法使用,凶手B也会用自己的凶器杀死登特。但登特的身上只留下了被自己的折叠刀刀刺伤的伤痕。

 

矛盾:门上血迹左右长短不同,没有连接在一起=壁橱的门是半开的+壁橱内部,完全没有血迹:衣柜里血迹被人擦掉了

擦拭血迹的必要性:壁橱里还有凶手不想留下的痕迹,为了去除这些痕迹,连带血迹一起擦拭了,而有痕迹代表凶手进入了衣柜

进入衣柜的时间:十点半登特去“父亲之家”,之后把雨衣放在衣柜里,因此凶手是在这之后进入衣柜的,也就是登特上厕所时。

登特没有停顿冲入房间:上厕所没有锁门

第一声厕所惨叫的猜测解释:被半夜躲在厕所里的女人吓到。

密室手法:凶手在鞋架上留下假钥匙,用真钥匙从外面锁上门。案发后,凶手在将真钥匙和鞋架上方的钥匙互换。能够做到的只有发现尸体的两名干部,还有闻讯而来的吉姆和洛蕾塔医生。

1.凶手是两名干部其一:

干部宿舍的其他房间和死者房间用的是同样的弹簧锁。但两人在察觉到出事时走出房门锁上了门,因此没有替换钥匙。

2.凶手用低熔点合金做了一假钥匙:

凶手知道低熔点合金,且凶手不是两名干部,因为干部没有做假钥匙的必要。

得出凶手:吉姆·琼斯

 

乔迪案:

偷饼干的推理:E教室的门都是关着的,偷饼干者通过小窗进入。

1.学生偷饼干:

矛盾:桌子上的盘子里摆满了没人碰过的曲奇饼不吃,非要捡地下掉的曲奇饼干吃。

2.动物偷饼干:

矛盾:动物吃甜食会血糖上升,口渴+很难想象野狗只吃曲奇饼,完全不碰红茶

解释:薮狗舔了红茶而不死,代表克里斯蒂娜洒出的红茶里没有毒,也相当于乔迪的红茶也没有毒。

结论:乔迪在茶会前喝下了毒药,但因为某种原因,毒药被抑制了。

方法:用低熔点合金包裹毒药,在喝红茶时高温融化合金。凶手偶然捡到乔迪掉在地上的药丸盒,把包着微量氰化钾的低熔点合金塞进去,再合上胶囊。然后把药盒放在食堂的桌子上。

解释:

1.乔迪从药盒里取出胶囊,不小心把胶囊掉进了蜂蜜汤里:胶囊比平时稍微重了一点,且蜂蜜汤是冷的。

2.乔迪在离开宿舍前,有一瞬间,她一直在捂着胸口:昨天晚上吃的胶囊里没有降压药,导致血压升高。

凶手身份:

知道乔迪茶会计划的人+知道低熔点合金的存在:吉姆

 

李河俊案:

切入点:路易斯只能看到鞋底+检查尸体时鞋底沾满了泥,完全看不到鞋底=换了双鞋

矛盾:身体断裂面的血都流了出来,染红了运动鞋的中底。如果凶手换了鞋,尸体的血迹会干燥,鞋上应该不会沾到血=鞋没有被换。

得出结论:尸体被替换。而陵园上的尸体有李河俊独有的隐蔽伤口,凶手无法伪造,因此展馆的尸体是另外一个人的。符合条件的是乃木野蒜。

分尸理由:

1.盖真正的死因,乃木是被步枪射杀的,胸口有子弹穿透的伤痕。

2.通过切断尸体,让人无法仔细分辨死者的具体相貌。

手法:犯人趁我和理子离开牢房后,偷偷溜进了第一牢房。把马蜂窝从第二牢房的通风口扔进去,是为了让我们离开牢房而耍的小伎俩。犯人从看守房间拿出牢房的备用钥匙,穿过走廊走向第二牢房,打开格子门,杀害了李。然后把尸体切成两半,装上货车,穿过密林,运到陵园的管理小屋。然后和已经运进来的乃木的尸体交换。

不确定性:凶手无法预料到Q自作主张放了我们,且Q因为不在场证明故而不是凶手,所以凶手打算溜进第二牢房的原计划是:把我和理子赶出第一牢房。

凶手是能命令部下把我和理子赶出牢房的人:吉姆·琼斯

 

理子案:

切入点:对讲机和扩音机的声音应该错开两秒钟,但是大埘在和理子对话的时候两种声音同时传到他耳朵里。

琼斯敦只有一处地方能比其他地方更早听到吉姆的声音:理子在“父亲的家”附近,可以解释陵园的密室状态。

理子前往“父亲的家”的理由:为调查团的三个人报仇

理子对大埘撒谎的理由:

1.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让人觉得她在远离杀人现场的地方。

2.她意识到侦探工作的危险性,坚信不逾越该守则的底线。

结论:理子想杀吉姆但被吉姆反杀。

 

动机:如果让调查团成为袭击者,用超自然的方法杀害他们,就能让“如果与人民教会为敌,就会受到神的惩罚”这句话成为现实,信徒们也会害怕惩罚,不敢背叛教会。

第三重解答(逆奇迹推理):

 

登特案:

推翻:匙已经从鞋架移到了桌子上。与木制的鞋架不同,桌子是铝制的。和金属钥匙的颜色非常相似,而视力明显低下的吉姆根本找不到钥匙。

佐证:

1.自从来到琼斯敦以后,我就不再在集会上读《圣经》了,要确认时间的时候,我让部下念给我听。

2.NBC记者给他看的合同,他看都不看,因为上面的字他已经看不清了。

3.‘父亲的家’书架上的《圣经》都颠倒着,也没有纠正过来。

而在第二重奇迹推理中,吉姆的视力曾经下降过,那也应该已经恢复了,换钥匙不成问题。

在尸体被发现之前,大家会认为登特是信徒之一。而Q说,在雨中奔跑的登特身上并没有什么异常,在这时他会认为信徒不会受伤,因此证词不可靠。实际上在跑进‘北-3’的时候,登特的背部就被反复刺中了。因此登特案为内出血密室。

壁橱门上血迹断裂的解释:只有一扇柜门半开的状态,血才会从正面溅到壁橱里。

第二次惨叫的理由:看到自己身上的血,应该会发出惨叫。

佐证:

1.用海报遮住了墙壁上被虫子咬破的小洞

2.喜欢吃麦片,也是因为害怕牛奶上的甜甜圈形状

过程:特回到‘北-3’后,应该是为了按住伤口,把挂在衣柜左边门上的雨衣拿了下来,结果把柜门拉开了。柜门上贴着镜子,墙壁上也有镜子,所以两面镜子是斜对着的,中间的地板上正好有几滴血迹,在登特看来,镜子反射的血迹增加了好几倍,原本就有密集恐惧症的他,见状发出一声惨叫,慌忙关上了柜门,柜门门的下端应该就是在这个时候溅上了血。

 

乔迪案:

推翻:乔迪的药丸盒是透明的,里面塞满了淡茶色的胶囊,吉姆视力低下找不到。

能够说明:洒在地板上的红茶里没有毒,乔迪喝的红茶里有毒,但是是从同一个茶壶里倒的红茶,那只能证明红茶里没有毒。

克里斯蒂娜失去了右手,所以拿杯子的是左手,被杀的乔迪却是用右手拿杯子。凶手预先将毒药沾在杯子内侧,左手拿杯子和右手拿杯子,喝水的位置是完全相反的。

其他两人没有中毒,用左手拿着杯子,但是瑞秋在案发前是右撇子:

瑞秋和乔迪隔着桌子抓着同时一侧的提手,站在对面的瑞秋抓住的手柄和右撇子乔迪不一样,说明瑞秋也是右撇子。

设定介入:凶手打断了瑞秋右手的手指,瑞秋没有察觉到自己手指上的异常,为了消除矛盾,在无意识中进行了自圆其说。因此,右撇子的瑞秋,变成了左撇子。

佐证:煤气灶点不着火,但是别人点就起火了,证明出故障的不是灶台,而是瑞秋的手指。

众人在现场调查的时候,杯子上的毒素已经被擦掉了,而门是关着的,所以凶手从小窗进入教室。

凶手条件:

1.凶手是在十四日听到瑞秋和乔迪对话的人。

2.凶手是个身材矮小的小孩。

 

李河俊案:

推翻:眼睛有问题的吉姆不能做到用化妆品把皮肤涂白,好掩盖尸斑,甚至还洒上动物的血。

尸体没有更换,因此是鞋换了:凶手在杀了李之后,出于某种原因把他的脏鞋换成了干净的鞋,之后换回鞋子。

参加聚会的信徒鞋底会沾上泥巴(当时在下雨),只有坐着轮椅移动的看守富兰克林,参加集会,鞋子也不会弄脏。在奇迹不存在的前提下,富兰克林没有脚,因此他不会弄脏鞋子。

分尸且让尸体穿上富兰克林的鞋子的目的:为了把尸体从双重密室里搬出来。

富兰克林由于奇迹的存在而不会注意自己的下半身:

富兰克林进入的第一次:把富兰克林的内裤和裤子穿在李的上半身上,从手臂到躯干都插进内裤里,把鞋子套在掌心,再把尸体放在轮椅上,之后富兰克林操纵着轮椅走向了看守室。

进入的第二次:下半身如法炮制。

第一次是上半身第二次是下半身的解释:如果先运的是下半身,那么就不可能穿错鞋子,因为凶手还要脱下裤子和鞋子回去运上半身,而目击者发现尸体时鞋子穿在尸体的脚上而不是手上。

犯人进入第二牢房的方法:换风口。

 

理子案:

推翻:上述案件的犯人都是身材矮小的孩子,身为成年人的吉姆不可能是凶手。

大埘看到的小孩是W,W虽然是个大人,却长得像个小孩。大埘误以为他是个小孩,其实W是成年人。

沙龙遵守了吉姆的指示,不让小孩进入陵园,但是他认为W是大人,所以即使他来了也没事。大埘则认为W是小孩。

佐证:

1.在乔迪死后躲在教室窗前不让孩子们看里面的情形

2.在接待里奥·莱兰议员等人的宴会上和其他老师站在舞台上

 

凶手条件:

如果大人的身体能小到通过通风口,也就没有问题;瑞秋和乔迪约好参加茶会时,他就在附近监视孩子们;登特曾向W借过孩子的名册

得出凶手:雷·莫顿

最终伏线:

纸的右上和右下都有同样形状的污渍:遗书至少被折成了两半。

遗书上的文字都有折痕+字迹明明重叠在折痕上,却完全没有移位的痕迹=写完遗书再把纸折起来的:路易斯女士写完遗书之后才来到展馆=在吉姆·琼斯命令他之前,路易斯就已经决定自杀了。

1.吉姆命令大家不要叫他“教主”,而是叫他的名字,但是路易斯女士在大埘先生的演说期间仍继续叫吉姆为“教主”。

2.吉姆明确表示自己不是神,路易斯女士说“教主是神的化身”

3.吉姆在大埘到来之前,向信徒表明了他对莱兰议员等人发动攻击的事实+路易斯说“如果教主大人真的杀了人,那他们的命运就是必须死在这里。”

得出结论:路易斯女士没有听到吉姆的话。吉姆第一次呼吁自杀的时候,她忽视了召集命令,在别的地方。而只有一个地方完全听不到外面的声音:厨房的集装箱(墙壁吸音材料)。

而在吉姆的指示下,小锅马上就被送来了:那场演讲开始的时候,厨房里已经准备好了有毒的果子。

结合三点:

1.在吉姆·琼斯命令他之前,路易斯就已经决定自杀了。

2.路易斯在吉姆第一次呼吁自杀的时候在厨房的集装箱。

3.厨房里已经准备好了有毒的果子。

得出结论:路易斯为了自杀,喝下了装在小锅里的果汁。

矛盾:路易斯中途加入集会,在厨房喝了果汁之后,并没有出现氰化钾中毒的症状:果汁里没有氰化钾。

吉姆的目的:事先把储存在仓库里的氰化钾全部换成了降压药,等药效结束,血压恢复正常,就会恢复意识,到那时候,所有人都会相信自己是靠信仰避免了氰化氢中毒。

现实:服用果汁的信徒们都出现了中毒症状,一个不留地死去了

证明路易斯女士离开厨房,到吉姆指示烹饪员把小锅拿来,这期间有人在果汁里混入了氰化钾。而凶手混入了氰化钾就证明凶手知道果汁里面没有氰化钾:

1.吉姆:坐在舞台椅子上无法下毒,排除

2.路易斯:目的是自杀,却不喝重新下毒的果汁,排除

凶手知道的方法:

1.看到路易斯喝果汁,但也存在路易斯潜入厨房没喝的可能

2.路易斯女士的身体明显出现异常:吃了降压药,身体摇晃,但是信徒不会察觉到受伤或疾病症状,因此凶手是他人:大埘。

大埘杀死所有人的动机:

表面动机:为理子报仇,想确实杀了凶手,就只能杀死所有的信徒。

实际动机:

——都是那个男人不好。那个看起来像小鬼的男人。

如果他指的不是雷·莫顿,而是108号的话。

——我不愿意相信我们的助手会输给那样的人。

如果他指的是横薮友介。

有森理理子输给了横薮友介,大埘接受不了,所以需要牺牲者的数量,让918名信徒是有森理理子成为名侦探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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