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海海】留不住

小时候我喜欢雪天。我们那个地方,下一场雪都是那么的罕见。因为罕见,所以喜欢。我喜欢下雪天的安静,我喜欢下雪天的素雅,我喜欢一醒来就看到银白色世界的欣喜。但是这样的美丽是不会久留的。在看到白雪的一瞬间,我就能想象到被踩过的黑雪,我就能想象到无奈融化的雪水。雪很美,可是它无法永恒。

我是一个很喜欢向外跑的孩子。我住在乡下,从小与土地为伴。那是一个古老的村子,古老到村子每一个人都认识每一个人。我的爷爷是一个木讷的农民,他的眼里只有土地,他只会在土地上展开笑脸。农忙的时候,我会帮助他一起锄地,播种,收获。要是改变没有来得这么快,我大概也会长成一个木讷的汉子,整天对着土地痴痴的笑着。但是村子太老了,老的年轻人待不住了。年轻人们厌恶古老的生活方式,而互联网世界的灯红酒绿让他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活力,他们就撇下村子走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回来。我的父亲便是其中一员,不过他毕竟是从这片土地上长出来的,所以他没有想过要真正离开它。他接受了新的思潮,认定我才是家族的希望。他说,他会与我一起努力,他好好工作,我好好学习,然后让我的孩子好好生活。三代人,改头换面。我于是在城市求学,也确实没有辜负他的期望。但那时候我就意识到了,我恐怕回不到那片土地上去了。

我稍稍懂事的时候,已经是初中了。我是乡下来的孩子,家里没有条件,所以我住在学校。初一初二,寝室里面和朋友们谈天说地,各聊各的生活与梦想,各聊各的真实与虚假。我们称兄道弟,我们互帮互助。没有人说我土,大概我已经是个城里人了吧。初三的时候,兄弟们的家长说,要让自己的孩子回家好好休息,所以我的兄弟们一个个的停止了住宿。寝室里的人越来越少,甚至要与其他班的男生合并宿舍。最后,几个班就剩下了我一个。我意识到,原来我还是一个乡下人,被城市所抗拒,却也不被乡村所接纳。我好像双手分别抓着城市与乡村,但它们俩却根本不想被我抓着,都卯足了劲撕裂着我。

我到了高中,周围又变了样。我学的好,所以我上得了重点中学。我的周围也都是一些学的好的人。我原来是这样一层一层被选上来的,是被留到最后的一群人中的一员。我应该高兴的,可是我高兴不起来。我必须和我的过去说再见了。确切地说,是再也不见。每经过一道人生的门槛,就有一些人是我再也看不到了的。真是害怕啊,那些我的玩伴,从小到大的玩伴,渐次消失在我的生命里。明明在一起的时候是那么的愉快。永远不分开的誓言最终只会被证明是谎言。有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喜欢一个人独自走在校园里,思考着这个问题。我看了很多的书,还研究了一点心理学,却依旧弄不明白。最后,我把它归结为少年的执拗,因为只有少年才会追求完美,才会有勇气说自己不会抛下任何一个人。当我想明白这个问题的时候 我就不再是少年了。郭敬明说,学会讲道理的时候,你就长大了。那个时候,我意识到我长大了,回不去的长大了。

三年后,又是一批人的离散。我们在新的十字路口各奔东西了。我最终没有留住我的同学,正如我的土地最终没有留住我。我从南方来到了北方,从浙江辗转到了北京。我将有机会年年看到雪景,可是我看不到记忆里那一片银装素裹。尽管雪的化学本质没有发生改变,但它依旧沾了异乡的气息。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我也许已经是一个酸臭的书生了,但是我依旧还是当年那个少年。我看到篮球场上散落的篮球,就会想到它被触摸,被喜爱,又被抛弃。我看到旁边的石榴树,就会想到它被栽种,被呵护,又被遗忘。我看到曾经的照片,看到曾经同学写下的文章,就会不可遏制的回想拍照时的那一天,就会不可遏制的回想一节语文老师朗读优秀作文的那一课。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怀旧,怀旧是为了缅怀过去的时光。但不如说,我们是在自己的记忆里,祭奠过去。一切我们无法再见的故事,无法再见的人,都已经在我们的记忆里死去了,但我们却倔强的不承认,坚信着“还会再见的”。

大概,我们都是少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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