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小记(1):类与对象

  • 类最重要的“数据类型”,类声明的变量被称为对象变量,简称对象。

  • 构造方法没有类型,没有返回值。

  • 类中的实例变量在用该类创建对象的时候才会被分配内存空间。

  • 类中的静态/类方法可以用类名直接调用。

  • 成员变量有默认值,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但声明时必须先初始化(赋值)。

  • 构造方法的访问权限可以是public、proteed、private或友好的(frend)。

  • 方法中声明的局部变量不可以用访问修饰符public、proteed、private修饰。

  • this可以出现在实例方法和构造方法中,但不能出现在类方法中。

  • 成员变量的名字可以和局部变量相同,但是成员变量会被局部变量隐藏,需要.this才能在方法中使用。

  • static(静态/类)方法可以重载,但不可以重写。

  • Java应用程序由若干个类所构成,这些类可以在一个源文件中,也可以分布在若干个源文件中,其中必须有一个源文件含有主类。

  • 方法的参数的名字不可以和方法中声明的局部变量的名字相同。

  • 局部变量不可以使用访问修饰符。

  • 如果在这边使用gstatic的修饰符

  • 成员变量只能通过对象来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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