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针对不同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采取了哪些惩罚措施?

在对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之后,必须对学术不端行为严肃处理,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受到惩处。

通常,对学术不端行为采取教育为主、惩处为辅、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2016年6月16

日,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于2016年9

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第五章第29条明确,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

理建议,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相应的惩罚处理,具体规定以下惩罚措

施:①通报批评;②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③撤销学

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④辞退或解聘;⑤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同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学生有学

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

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所以,论文写作还需要我们自己认真、用心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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