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申请条件

1.对社会保障、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方向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及培养潜力,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考生。

2.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

3.英语能力要求

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考英语考试;未满足条件者,如进入复试考核环节须参加英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需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在相应英语国家获得过学位或近五年里课程学习超过一年及以上(需提供进修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3)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及以上。

(4)雅思(学术类)6分,或托福90分。

(5)GRE成绩1000分以上(总分为1600)或300分以上(总分为340)。

(6)GMAT成绩600分以上。

(7)WSK(PETS 5)考试合格。

(8)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成绩500分及以上。

说明:第(4)、(5)、(6)、(7)、(8)项,成绩两年内有效。

二、  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  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2年12月4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研究计划书。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考生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做成PDF文件,以“姓名+博士报名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  初审选拔

学院招生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在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  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2023年4月上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时通知。

(1)英语考试。英语成绩未达到学院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英语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成绩。

(2)专业笔试。所有获得复试考核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和理解。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成绩。

(3)专业面试。面试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或专业)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口语)和创新能力等,总分10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  录取

专业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总成绩,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  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如遇疫情变化等突发状况,将视情况调整审核办法。

八、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2020,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招生办公室(推荐使用顺丰速运,以避免文件丢失,不接受同城和闪送)。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15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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