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简介】
谢小毛,1963 年7月生。
作品先后参加三、四、五、六、七、八届中青展;一、二、三、四、五届全国篆刻艺术展;全国首届、二届楹联展、西泠印社一、二、三届全国篆刻作品评展;首届、二届、三届《当代流行印风》展、全国六届书展、首届全国隶书展、九九《中国书法》年展、三届墨海弄潮展;首届、二届国际篆刻艺术展;全国当代青年篆刻家作品邀请展;河南省首届、二届、三届中国画艺术展、河南省首届、二届山水画艺术展、河南省优秀青年书画家提名展、河南省优秀青年山水画名家联展、河南省第十届、十一届花鸟画展、第四届河南省书画院双年展等。
出版有《谢小毛篆刻作品集》、《二谢堂艺丛》甲卷、乙卷、《中国当代名家画集——谢小毛卷》等多部。
现为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华诗词学会会员、河南理工大学特聘教授,焦作大学兼职教授、焦作书画院院长、山阳印社社长等。
【作品鉴赏】
“心正则笔正”的道德依据
谢小毛
一
北宋朱长文《续书断》云:“帝问公权用笔法,对曰:‘心正则笔正,乃可为法。’帝改容,悟其以笔谏也。” 翻译过来就是唐穆宗问柳公权书法如何用笔,他回答说:“心思端正则用笔才能端正,这样才成法度。”唐穆宗听了脸色变了,明白柳公权是用书法用笔来劝谏自己。
“心正则笔正”有两层意思:一层含义是书法上的,心正则写出的字也是端正笔直,透出一股正气;还一层意思就是说作为帝王只有心正,处理国家事务时才能做到公平公正。
这句话非常有名,几乎从事书法的人没有不知道的。
这句话最早是用来形容古代记载青史的史官的,要求他们刚正不阿,客观公正地记载真实的历史事实,后来这两句话也延伸到了很多别的地方。我们可以从中悟到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要留有什么遗憾;此外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要有职业道德。为人处事都要有一个正确的准则和标准。因此,“心正则笔正”不仅仅是书法理论上的命题,也是一个人格的命题。
其实古代书论和画论里边有非常多的这类要求和言论。比如宋代郭若虚的《图画见闻志》说:“人品既已高矣,气韵不得不高;气韵既已高矣,生动不得不至。”
“气韵生动”是中国画六法的第一法,是南齐谢赫《古画品录》序中提出的,叫“图绘六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六法”,是我国古代绘画实践的系统总结。“六法”是一个互相联系的整体。“气韵生动”是对作品总的要求,是绘画中的最高境界。它要求以生动的形象充分表现对象的内在精神。“六法”的其他几个方面则是达到“气韵生动”的必要条件。
还有刘熙载在他的《艺概》一书中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
他的“书如其人”有着强烈的伦理诉求,其核心观点“书如其人”是对艺品人品统一的传统美学思想的理论概括,他强调书家的人格修养对于书法创作的决定性作用。一方面可以看作是对创作者与书法在形、神、风格等方面关系的概括与总结;另一方面,又是从广义上创作个性与艺术作品风格关系的理论概括,即“文如其人”在书法领域的延伸。比如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就很明确的指出文章“各师成心,其异各面”;宋代苏轼在《答张文潜书》中更明确地提出“其文如其为人”;清代龚自珍在《书汤海秋诗集后》中说“诗与人为一”等等。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类似的话语,或者从整个艺术创作领域,或者分别从文章、诗词、书画等不同领域阐述这种关系。
那么,心正则笔正也好,书如其人也好,人品高画品就高等等的提法都不是技术层面的,或者说都是说如何做人的,而不是教你如何做艺术的,是道德层面的,表面是和艺术无关的,那理论家为什么会这样说,这样提呢?也就是说他的道德依据是什么?或者说理论家根据什么提出这样的要求?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去理解,怎么去实践?
说的更通俗明白一点就是,我们感受、理解知道了“道”的存在和规律,那么就要按照规律去办事,去行为,而我们的行为反过来又体现了你对“道”的理解和认识。否则你就是一个既不理解“道”,更不会有什么德的,没有道德的人。一个无道之人是不会有什么德行的,一个没有道德约束的人是可能为所欲为的。所以,道德就是一种社会性的意识,是人们共同生活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三
接下来我们谈谈艺术之道。
我们知道了“道德”是什么,那么我们就来谈谈艺术的“道”和“德”。我们还是先从“心正则笔正”说起。只要说明这个,其他的艺术也是一样的,就好理解了。
书法是艺术,而所谓的艺术是为社会、为人服务的,是作为社会动物的人的艺术,所以必须具有社会性,古人就说过绘画有“成教化,助人伦”的功能。任何人的艺术都有他的审美倾向和价值取向,而这些是具有社会性的,因此,没有社会性的艺术是不存在的,那么,艺术必须首先遵循社会的“正道”,然后才去遵循他本身的“正道”。因为艺术只能是人的艺术,不是别的什么动物的艺术,而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社会动物,所以艺术必须服从于人。或者说艺术必须先遵循社会之道,然后才去遵循作为艺术的道。
这些都是正大的,光明的,是积极向上的,日月永远在运行,天地永远在流转,是生生不息。这就是道理,就是天地之“正道”“大道”,而和这些相反的,不合乎公义的,没有道理的,不合乎标准的,不地道的,不规范的,偏的,斜的,就不是社会发展的正道,不是人应该遵循的“大道”。
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里也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自然指是人类,或是地球上所有生命。法,是顺从,依赖。地,是我们现在依存着生活的地球。意思是地球上所有生命体都要依从地球的特质本性,顺应四时行度、气候变化、环境改换等而作出适应,顺应环境才能生存。春耕夏耨,秋收冬藏,无人可改变地球上的规律。天,就是太阳、太阳系、银河。
我们知道地球是环绕太阳运行,在太阳系形成的46亿年里,地球环绕太阳运行的轨迹基本上没有差别。现在很多天体物理学家认为,自宇宙大爆炸后银河系的形成,不是无规律的巧合,随意运行。而是受着宇宙中一种暗物质、暗动力所控制,所规范的。依从一个既定轨迹(道路)进行,不是随意的。
所以,“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正确的,应该的、必须的、公正的。“正”就是人类所必须遵循的道理。所以柳公权才提出了“心正”这样的道德要求。也就是说他提出的“心正”的道德要求是有合理的道德依据和社会依据的,不是空穴来风的。因为任何的道德要求必须有人性依据,否则是难以实现的。比如捐赠书画作品救助贫困儿童这种公益活动,就不能强迫,一旦强迫就不叫捐赠,就变质了,因为道德不是法律,法律是强加的,必须的。而道德是自律的,是自选的。孔夫子就讲过“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这叫“直”,直也是一种真实,比如率直等。道德虽然可以调节人们的行为,但不同于政治与法律的强制性,而是通过舆论与良心在内心世界起作用。因而只是人们行为的一部分内容而非全部,但它较法律、政治对人的影响更深刻、广泛。因为法律可以约束人的行为,但难以约束人的心理,而道德可以约束人的心理,比如很多宗教的信徒是非常虔诚的,而这种虔诚不是强加的,他是自律的,自选的。正因为这样,法律是必须建立的,因为道德不可能完全让人服从于“正道”的要求从而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所以有坏人,所以要有法律的约束让你成为不敢违法的人,但不一定是个有道德的人。
既然“正”就是人类所必须遵循的道理。那么从事艺术创作就必须“心正”,因为这是合理的道德要求。那么问题又来了,“心正”就一定会“笔正”吗?或者说心正了作品就会有正气吗?就可以效法吗?我的回答是:会。为什么呢?
四
因为一切都是“相由心生”的。
书画都是视觉艺术,都是看的艺术,看气象,看气息,而你的艺术之相是由你的心(思维意识)决定的。所以,一切艺术家的作品都是他的思维意识指导下的行为的结果。也正因为这个原因,真正的艺术家是不愿意受到别的什么思想意识去左右的。
一般来说相由心生是指人的仪容外表总会受到心灵思想因素的影响。换言之,人的思想感情、心灵情志必然表现在人的仪表上。也即一个人的精神世界虽是内在的,不可见的;但实际也给人外在的直观感受。比如小偷,有经验的公安一眼就能看出来,或者一个人的气质等。而所有这样的“相”是装不出来的,一定是内在东西养出来的。只有“耕耘心田”,才会“相随心转”。那么,这样说有什么根据呢?
现代医学证明心意、心思、意念是可以影响人的机体的。所以心念既生,必然影响身体,比如愉快时遇事便达观宽厚,会积极地去面对,这是有助气血调和,气血调和,五脏得安,功能正常,身体康健,是良性循环,自然满面光华,让人看了眼前一亮。反之,脸上暗淡无光,表情呆滞等,让人一见就郁闷,起码不舒服,人缘自然也就差得远了。所以,身体发肤虽然受之父母,但你的面相让人看后是何感觉,还是要发自于自己内心的。日久则生相,并非妄论。
心念主导着人的身心,它是生命支配者,是中枢的中心,身体的其他器官受它支配并相互影响着,内在的心理状态会通过外在的器官表现出来,并通过时间的累计影响、改变着外在形态。
从心理学的层面来说,每个人的面相都反应着其相对应的身体和心理的状态,比如一个身体健康、身心愉悦的人,其通常在相学中都天庭饱满、红光满面、神采奕奕。相反,一个身体有病,或者苦恼忧愁的人通常愁云密布、眉头紧锁,其中多半是有补顺心的事。眼界即是心界,而面相即为心相,相由心生就是这个道理。在玄学中“相”的意义一般是指面相,也概指整个相貌,相由心生即是说有什么样的心境,就有什么样的面相,一个人的个性、心思与作为,可以通过面部特征表现出来。这里的“相”不是指一时相貌的改变,而必须从长期的角度来理解。古人有说:“心者貌之根,审心而善恶自见;行者心之发,观行而祸福可知。”
那么“相”与“心”是什么关系呢?在明了这个关系之前要先明了心和脑的关系。解剖学告诉我们心和脑不是一个东西,心不能想,应该是脑在思想,但中国传统里“心”的概念是包含脑的。《黄帝内经》有云:“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所谓“神明”就是指人的思维意识,而这是人脑的功能,也就是说中国传统“心”的概念中包含了人脑的功能。生理解剖学的“心”的概念是西方的。
另外,人的眼睛就是一部光学仪器,照相机就是根据眼睛的原理制造的。我们所能看到的一切东西都是光线经过我们的眼睛变焦投射到视网膜上成像,这个像刺激视觉细胞产生脑电波再传导到大脑皮层,于是我们“觉”到了像。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像”不是眼外之物本身,而是“觉”到的由心脑所间接生成的像,而在一般概念中又把这些“像”称为“相”,所以才有“相由心生”之说。
“相由心生”一词在佛经和相学中都是有据可考的,佛学的“相”一般而言是指事物的表现形式,与“性”相对,性一般是指事物本质。所谓“相”,即是我们平日生活中所见到的诸事物之表象。花鸟鱼虫,男女老少都是相,美好是相,丑陋是相。所谓相由心生,即是阐述了一种超脱的唯心主义哲学,《金刚经》有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说的是世上景象,不过是光影而已;爱恨情仇,都是妄念。之所以见相,是由于心中有相。电影电视剧就影响着我们,让我们会哭会笑,难道我们不知道它是假的?
佛家讲“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所以才有风动还是幡动的故事,有苏东坡看佛印的故事。还有常说不为钱财所动,动什么啊?是动心嘛。所以超脱的唯心主义哲学也有他合理的一面。
五
知道了“相由心生”的道理,那么,艺术作为一个人的行为,作品自然也是他的心相,或者说你有什么样的心相就有什么样的作品。
一个人的书法作品,其中既包含着民族传统和时代精神,也包含着作者的个性和情操。“人面不同,性分各异,书道虽一,各有所便。”(唐 张怀瓘《六体书论》)所以,书家的艺术风格是不可能一致的。唐代诸家都是学王的,但欧、虞、褚、颜、柳各自成体。北宋四家的苏黄米蔡都是学颜的,而蔡胜于度,苏胜于趣,黄胜于韵,米胜于姿,风格各不相同。这就是因为他们的个性有差别,虽处于同一个时代,学宗一家,而他们的书法艺术,却有着不同的面貌。其实,书法的气质、神韵,总是要渗透着书家的思想感情,总是要在书家的作品之中顽强地表现出来,谁想抑制也抑制不住的。
书法艺术历来注重字的气质、神韵。因为书法艺术是能够寄托和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的。早在西汉晚期扬雄就说过“书,心画也”(《扬子法言》)这一论断,揭示了书法与创作主体内心世界的关系这一方面。至东汉晚期,赵壹正式提出:“凡人各殊气血,异筋骨。心有疏密,手有巧拙。书之好丑,在心与手”的观点。把“书如其人”进一步具体化了。后来,明人项穆又阐发了这个道理。“夫人灵于万物,心主于百骸。故心之所发,蕴之为道德,显之为经纶,树之为勋猷,立之为节操,宣之为文章,运之为字迹。人心不同,诚如其面,由中发外,书亦云然。”(《书法雅言·辨体》)这里又谈到书法还能表现人的性格和气质特征。他又说:“人品既殊,性情各异,笔势所运,邪正自形。”(《书法雅言·心相》)到了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写道:“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又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这里则进一步指出书法不仅表现人的性情,而且表现学识、才能和志向。也就是指一个书法家的人品道德。刘熙载还将各种身份不同的人的书法特点作了概括:“贤哲之书温醇,骏雄之书沉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
清初的傅山直接说:“作字先作人,人奇字自古。纲常叛周孔,(指周公)笔墨不可补……未习鲁公书,先观鲁公诂。平原气在中,毛颖足吞虏。”之后他作注说:“贫道二十岁左右,于先世所传晋唐楷书法,无所不临,而不能略肖。偶得赵子昂、董香光墨迹,爱其圆转流丽,遂临之,不数过而遂欲乱真。此无他,即如人学正人君子,只觉觚棱难近;降而与匪人游,神情不觉其日亲日密,而无尔我者然也。其行大薄,为人痛恶……然又须知赵却是用心于王右军者,只缘学问不正,遂流软美一途。心手不可欺也如此。危哉!危哉!尔辈慎之。毫厘千里,何莫非然。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足以回临池既倒之狂澜矣。”傅山的《作字示儿孙》诗中的论述,对于当时“奴书”盛行的清初书坛无疑是一副清醒剂,他以做人和“正本”作为书学“正宗”的艺术主张,堪为后人效法,同时也正因为他的“学问志节”为人所重,世人对他的书法也倍加珍惜。
书法横贯着我们的文化史。进入现代社会之后,书法已逐渐远离日常书写方式,而主要作为一门艺术形式而存在,所以,美国汉学家、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张隆延的一句话来概括:“中国书法是自我审美意识表现的最高形式之一。”所以,你的道德决定你的审美,决定你的作品的质量、品质。或者说你的心相就是你的作品之相。也就是说,思想意识决定你的一切行为,不仅仅是艺术。
六
我们知道了相由心生道理,也知道了你“心性”的质量决定了你作品的质量,那么,提高自己的心性就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问题,但这种提高和作品之相的转变不是短期的,不是立竿见影的,它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把这种好的心性转变为一种长期的,自觉的行为,然后再是潜意识的行为,将它变成一种信仰,一种发自内心的修为,这样才会在你作品中有所显现。所以蒲松龄在《聊斋异志》里说:“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意思是,有的人故意去做好事,虽然是做了好事,但不应给他奖励;有的人不是故意做坏事,虽然做了坏事,也可以不处罚他。为了什么去做善事,就不是真正的善,所以不奖赏他。一旦我们把正的,好的,高雅的审美真正变成我们的信仰,那么,这种力量将是强大的,不可更改的东西。我们的作品也就自然会有一个质的飞跃。就会变成你的心相,变成你人格的一种表现和体现。
真正高尚的信仰是可以净化灵魂的,是一种动力,它能决定你不同的价值抉择。所以,“心正则笔正”不仅是书法的道德要求,也是做人的道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