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光华,男,1968年生,北京大学博士,香港科技大学博士后,曾留学日本东京大学,现为五邑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汉语史、古典学、古文献学、学术史、文化史等。发表学术论文七十余篇,个人学术专著三部,参编四部。参考文献随文出注,文末不详列。详文参见,庞光华教授学术短论系列《论类推与训诂学》,见《五邑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相因生义与训诂学
‘相因生义’的理论和解释方法自蒋师揭示以来,一般学者在训诂学中未能多有建树。江蓝生《相关于词的类同引申》(发表于1993年;后收入江氏《近代汉语探源》,商务印书馆,2000年)讨论了类似相因生义的问题,而对蒋师之作一字不提。今以‘相因生义’之法治训诂如次:
例一、《孟子·公孙丑下》:“今天下地丑德齐,莫能相尚”。赵岐注:“丑,类也。言今天下之人君,土地相类,德教齐等”。《辞源》、《汉语大词典》皆从赵说。今按:赵氏训丑为类,则本字为雔。《尔雅·释诂》作雠。段注《说文》谓今雠行而雔废。又,‘地丑’与‘德齐’互文并举,义当相近。则“地”决非土地之谓,当训为“道”。《老子》七十九章:“天道无亲”。《说苑·谈丛》作“天地无新”。明是“地”与“道”同义。
《战国策·秦策四》“说秦王曰章”称:“省攻伐之心,而肥仁义之地”。(‘新’与‘亲’古通;今本“地”误为“诫”)。注谓:“地犹道”。《大戴礼记·主言》:“不以其地治之”。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注:“地犹道”。‘地’与‘道’义近,故《孟子》以‘地’代‘道’,犹曰道丑德齐。道与德应,丑与齐应(《方言》卷三:“丑,同也”。
《广雅·释诂》:“丑,同也”)。道本有二义:一为道路,一为道德。‘地’本只与‘道路’之道义近,但由于同化滋生的作用,‘地’又滋生出了‘道德’的‘道’的意思。
例二、《荀子·天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易经·乾》:“《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又《蛊》彖辞曰:“终则有始,天行也”。《剥》彖辞曰:“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复》彖辞曰:“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这些文句中的‘天行’都是‘天道’的意思,‘行’非动词。《国语·晋语四》:“岁在大梁,将集天行”。韦昭注:“行,道也。言公将成天道也”。‘行’与‘道’同义。
《国语》因为要以‘梁’与‘行’(音户郎反。顾炎武《音学五书·唐韵正》卷五‘行’字条称‘行’字上古音如‘杭’,举证数百例。参看《音学五书》289页,中华书局,1982年)为韵,所以将‘天道’变为‘天行’。虽然‘行’本无‘道德’、‘天道’的‘道’之义。
但因为同有‘道路’之义,所以‘行’也同化滋生出了‘道德’、‘天道’之‘道’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