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光华,男,1968年生,北京大学博士,香港科技大学博士后,曾留学日本东京大学,现为五邑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汉语史、古典学、古文献学、学术史、文化史等。发表学术论文七十余篇,个人学术专著三部,参编四部。参考文献随文出注,文末不详列。详文参见,庞光华教授学术短论系列《论类推与训诂学》,见《五邑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今按:司败是司寇的别称,用于陈楚诸国,当无可疑。包山楚简中多有关于“司败”的记述。以训诂学言之:司败之“败”以双声借为“伐”。
《说文》:“伐,击也。从人持戈。一曰败也。”《广雅》:“伐,败也。”《艺文类聚》卷五十九引《春秋说题辞》曰:“伐人者,国内行威,有所斩坏。伐之言败也。”慧琳《一切经音义》卷27(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一册1093页)引《白虎通》曰:“伐者何?伐,败也。欲败去之。又作罚。”(今本《白虎通·诛伐》作:“伐者何?谓伐击也。欲言伐击也。”与《一切经音义》所引不同)。
《郭店楚简·语丛二》:“少不忍伐大势。”裘锡圭释读为:“小不忍,败大势。”以‘伐’借为‘败’。司败乃言司伐。‘伐’在甲骨文中本为‘以戈砍人首’之形(今为古文字学界公认)。我们也可从古文献中找到根据说明为什么古人以司刑罚者为司伐?考《尉缭子》卷一《天官》:“刑以伐之。”
《左传·隐公十年》:“许无刑而伐之。”知古人以‘刑’与‘伐’关系密切。所以古人以司刑者为司伐,在楚则“伐”音转为“败”。
‘伐’有二义:
1、征伐;
2、刑罚。
‘伐’与‘寇’在‘征伐’的义位上相近。由于‘相因生义’,‘寇’又生出了‘刑罚’之义。
于是‘司伐’(在典籍中作‘司败’)又可称作‘司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