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文学院庞光华教授 详文参考《关于<说文解字叙>的解读》,见《澳门文献信息学刊》,2016年第3期;
提要:許慎《說文解字敘》是重要的語言文字學名篇,對研究《<說文>學》有很大的價值。雖然有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等名家對其注釋,有的些地方依然不好理解。許國璋先生《從<說文解字>的前序看許慎的語言哲學》對《說文敘》的一段重要文字做了研究和闡釋,發表了關於許慎語言哲學的見解。本文對許國璋此文提出十七點商榷意見,對《說文解字敘》做出了訓詁學研究,希望能有助於精確理解《說文解字敘》。
關鍵詞:說文解字敘 許國璋 訓詁
為了討論方便,我們將《說文解字敘》的有關文字引述於下:“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及神農氏結繩爲治,而統其事,庶業其繁,飾僞萌生。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蹏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百工以乂,萬品以察,蓋取諸夬。夬揚於王庭,言文者宣敎明化於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也。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箸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以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封於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
我們對許國璋之文關於《說文敘》的解讀考辨如下:
1.許國璋此文的題目稱“《說文解字》的前序”是有問題的,《說文解字》不稱“序”,而稱“敘”,且其《敘》不是放在全書的前面,而是按照漢代以前著作的慣例放在全書的最後,所以嚴格說可稱“後敘”,不能稱“前序”。
2.《許國璋論語言》67頁稱:《說文解字敘》“‘鳥獸之文’的‘文’即是圖像,指整個身體。一說‘文’指足趾留下的腳印。”這裏的“文”並非指鳥獸的“整個身體”,也不可能是“足趾留下的腳印”,訓詁中無此用法,而應當是指鳥的羽毛和獸皮上的“文采”。
3.許慎《敘》稱“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許國璋完全不管其中的“與”字,大概是認為“與”就是連詞,相當於“和”,是普通用法,不需要解釋,所以只講“地之宜”。這樣的解讀是錯誤的。實則“與地”為一詞,就是“大地”的意思,這裏的“與”其實是上古以來就有的一個比喻用法。古人看到大地承載萬物如同車廂承載物體一樣,於是就將大地比喻為車廂,因此就有“與地”一詞,“與”讀為“輿”,是車廂的意思,不能當做連詞。
考《易傳·說卦》:“坤為地,…為大輿”。今本《竹書紀年》卷上:在殷高宗時,“是時輿地,東不過江黃,西不過氐羗”。《史記·匈奴列傳》的《索隱》引臣瓚云:“去九原二千里,見《漢輿地圖》”。可見在漢朝有《輿地圖》這樣的地圖和名稱。唐朝張守節《史記正義》引述到了《輿地志》一書。後來北宋歐陽忞有《輿地廣記》,南宋王象之有《輿地紀勝》,都是著名的地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