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尾送你一首歌

关于十二月

       如果你碰巧无聊,不妨听我讲完这个故事。

       它不会占用你很多时间,因为它本身就是个很简短的过程,简短得像诗,只是结局远不如诗那样美。

       但好在它的开头还是挺美的,不然我也不会让它开始。它开始的时候实际上还在11月的尾梢儿上,我是在那时候遇见她的——鬼怪新娘同款的灰色连帽卫衣和红围巾,戴一只白色口罩,松散刘海下活生生一双眉眼,灵动于二号教学楼前昏黄的灯光里——我后来喊她小太阳。

       “后来”是指我和她在一起之后,就在几天后,非要一板一眼地算的话,就从12月1日算起吧,我们分开是在12月20日,她生日结束的那个凌晨,我可以坦白地告诉你这些,因为不重要。

       重要的是什么呢?是关于她的一些琐琐碎碎、细枝末节,我要告诉你这些。

       12月1日的天气我不记得了,因为我和她确定关系是在夜里。冬天的夜里总归是冷的。现在的小孩都有个通病,喜欢熬夜,他们总是躺在床上抱着手机做除了睡觉以外的各种事情,一直到失去意识,自己几时睡着的都不记得。

       反正那天晚上我是在和她聊天,我很难回忆起一些太具体的东西,我也无法翻一些聊天记录给你,因为我已经被她从微信列表里删除了,就是前两天的事,说实在的我真的为了这事儿好难过了一阵子,直到现在我也不敢说自己完全不在意了,昨天看《爱情神话》的时候我还想起。我坐在电影院里总喘不上气来,当然也可能是我戴着口罩、电影院里又太热了的缘故。

       但我记得一件重要的事儿。我在去年5月20日的时候发过一条QQ动态,内容大概是,我要是遇到一个特别喜欢的女孩儿我就把一首我最喜欢的民谣分享给她,如果她也喜欢我就向她表白。我将这条动态截给她,并将那首歌也分享给了她,她说她听了三遍确定很喜欢。于是我们就在一起了,如此走了个形式。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现在回想起来,终于察觉到她并没有觉得这是件浪漫的事,而我在对东东提这事儿的时候她是觉得浪漫的,大概正是因为她是爱我的。

       在后面我会提到她。现在说回小太阳。

       小太阳喜欢叫我“王老师”,我的确比她大三岁,但我并不是老师,我不是那块料。她这么叫大概是因为我教她玩长板,并且我比她大三岁所以总是把她当小孩子看,我很多时候的确觉得她的一些思维方式有些像过去的自己。另外就是像她自己说的,不想和别人一样叫我,她的确做到了,除了她没人这么叫我。

       她是这么一个有些特别的人。

       我不妨再直白点儿,有时候她在我看来甚至有点儿奇怪,她存心要讨你欢喜的时候总是能轻易将你逗笑,这也是我叫她“小太阳”的原因,和她打交道的时候我的世界就会放晴,至少在她说她不喜欢我之前是这样的。

       也许在几年之后我还跟谁提起她的时候我仍会记得那个下午,冬日明媚而清冽的阳光斜斜漫进地铁车厢里,拓印出稀稀落落几道人影,他们只低头顾着自己的世界,似乎旁的都是不相干的,我却不同,便是耳机里的声音朦胧了列车的呼啸,便是那么些冬日暖阳模糊了眼前的世界,我也那么真真切切地觉得她就坐在我的旁边,我不确定你是否能明白我在说什么,我是说她就在我身旁,在我的世界里,而非仅仅坐在我旁边。

       我是个很情绪化的人,我跟很多人说过,因为我深知这一点,有很多事情我必须情绪对了才能做的出来,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沉默,戴着耳机在她旁边默默坐着,一个字也不说,我并不是不高兴,也不是怕尴尬,我就是单纯的没有那样一份想说话的情绪,我跟人独处的时候就容易这样,当我想着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往往是我对ta有目的。但说句老实话我对她并无目的,我仅仅想和她在一起,我已经那么做了。所以我什么话也没说。

       “你为什么不说话?”她半转向我,看着我这样说道。她的眼睛还像我初次见她那样灵动。我回答不上来她的问题,我不可能在那种情绪下把我上面说的那一大段话说给他听,所以我只好看着她。

       她终于转回去,像是放过我了似的。

       地铁一站一站地开下去,我目睹那些人影儿变了又变,旧的换了新的,新的变成旧的,一寸一寸地随了时间偏移。

       “我给你变个魔术,”她一说话我就立马看向她,还是一只白色口罩,只是这一次她没戴帽子,参差的头发高高扎成一束短短的马尾,眼里有些许的深沉,在她开始给我变魔术时便不见了,她说,“你看。”

       她似乎想给我变一个将拇指摘下来的魔术,只是我们坐得太近,全被我看穿了。我说过我是个很情绪化的人,所以我很难表演出一副很惊奇的样子,我只是尽我所能地笑。她自然也看出来,但她并不太失落,好像铁了心要逗我开心似的,她说:“我还有个绝活,我会眉毛舞,你看。”说着她的一只眉毛便上下抖动了起来——抱歉我写着写着突然有些难过,尽管我不自觉地在笑,但就是如此我才更难受,我们继续——我看着她笑个不停,并非为了她的眉毛舞,而是为了她。

       她还说了些关于她怎样学眉毛舞、怎样睡着了眉毛还在抽筋之类的话,大概只是些俏皮话罢了。我记得许多她说的话,却全然记不起自己应了些什么,当时我的一整颗心都在她身上。我没在说情话。

       之后我们去了新街口的一家面包店还是什么,对不起我对这种东西真的不太有兴趣,所以记不很清,甚至是不是新街口我都不记得了。她买了些面包,如愿以偿地拿到了她期待的纸质包装袋,金色的底,上面大大地写了“金陵”两个毛笔字,现在想来她会喜欢大概是跟她喜欢写书法有关,我只是猜。

       后面吃了饭,并不十分愉快(写到这里喝水的时候被狠狠地呛了一口,老天故意跟我开玩笑似的)。因为她当时刚打了唇钉,所以有很多忌口,而我又是个铁直男,我真是搜空了脑袋也不知道带她吃什么合适,最后随便带她吃了一家老鸭粉丝汤。这让我想起我初中的时候问我爸要了100块钱,最后带我初恋吃了碗鸭血粉丝汤。我真是个鬼才。我是想说,我真的不擅长这种事儿,我承认在这一点上我是个蠢货。她一根一根嗦粉的样子还历历在目,我一想起便觉得十分愧疚。

       饭后不过是喝奶茶、散步,来回不过半小时,但这半个小时是我和她的所有故事里最美的半个小时。她喜欢喝奶茶,而我喜欢散步。恰巧这两件事可以同时做,于是在那半个小时我们就成了天定良缘。恋爱不就这么回事儿嘛。

       南京的街道到处都是梧桐,我室友说他最烦这个,因为梧桐有絮,而他有鼻炎,恰巧他是南京人,于是一段孽缘就发生了,你看,人生不就这么回事儿嘛。

       但好在我和她都没有鼻炎,所以我们捧着奶茶沿着街道往前走。她的是椰果的,我的是芋圆的,还有我老忘记的布丁,这三样是她当时最喜欢的,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总是这么明明白白。我不知道她后来又喜欢什么了,人是会变的。

       所以我只要仔细回想一下,便知道她最初对我说的话不过是诓我罢了。

       我问她:你不过见了我一面,你喜欢我什么呢?

       她答了些类似“喜欢一种感觉”的话,你不知道,我是吃这套的,因为我十七八岁的时候也说过,并且我当时真的这么认为,我甚至相信“天定良缘”、相信“前世今生”,我高中还写了篇小说,我在故事里写了一座客栈,客栈里有一株生了灵的槐树,便在这里一世又一世地等着一个人。

       我两年前还做过一个梦,其他的全忘了,只记得有一个干净又清透的女孩子,陪在我身边很久似的,可是我记不起她的样子,糟就糟在这里,我见小太阳之后便想起了这个梦,再加上我问她怎么加到我微信的时候她装了一手神秘,说来可笑,就是这一手拿下了我。

       只是当时我和东东的故事还没结束,我便没当回事儿,劝退了她,小孩儿就是这一点啊,胜负欲太强,甚至骗过了自己,还真觉得自己喜欢我呢。

       也骗过了我,这是我的问题。

       最后她赢了。

       其实我也有胜负欲,我也是个偏执的人,不过我到底大她三岁,我知道自己要什么,我将这些无聊的东西收敛起来自己消化。她说我“今天爱玫瑰明天爱向日葵”、说我“无缝衔接”、说从没对我认真过的时候,我是有些难过的,我难过的是,人们为什么可以为了自己能继续活得心安理得而不择手段呢?从中选取一些看上去合理的部分,作为自己无愧于心的证据……一定要如此吗?

       我说的这些可能会误导你,实际上她是个大体上很让人喜欢的人的,在她的立场里她所做的也都没错,只是我不是她,我无法了解。我也没将我们分开的具体原因说与你,因为我也没法说清,或许是因为我要的是精神恋爱,而精神恋爱的结果往往是结婚,我与她并没有未来。这是我从《倾城之恋》里看来的,我觉得很有些道理,只是东东将这书赠与我的时候我还没看到这里。总之,我大概给了小太阳太多压力吧,她劝退了我,我很难过,但我全无怨言。

       今天拿完快递回来的时候,经过三食堂门口,那附近有一片绿化带,里面独独种了一棵红枫,她先前老跟我提,说想摘红枫,说想做花,后来我说要陪她去栖霞山摘时,她倒又不去了,当时说是嫌远,现在想来似乎从那时起她对我的热情便已经消减了。

       但她怎么想是她的事,我总是做我自己想做的事,实际上我去栖霞山跑那一趟也并不是为了感动她,只是我情绪到了,我就想这么做。

       我摘了些红枫,最红的,不那么红的,黄的,绿的,各种各样,夹在《小王子》里送给她。途中拍了许多照片,还一时兴起录了段儿“单口”跟她说这小王子对我有多重要,救命我真是有够恶心的。一个礼拜之后我将部分照片洗出来,我记得当时照片洗出来是弯曲的,我把我书架上的所有书搬下来将照片压在下面两三天然后和一束向日葵一起送给她。这期间我们有过一次分歧,她说她最喜欢我的时候就是我不喜欢她的时候。我知道。

       后面的事情就像我之前告诉你的,我们结束了。于12月20日凌晨。

       我才发现她从这之后就没再叫过我王老师。

       我总是记得初次见她时,她那副手足无措的样子,我要教她长板,可她全没在听,只是绕着板走来走去,不停地说自己好社恐,没滑一会儿就要坐过来休息,还说要用古筝弹《stay with me》给我听……

       我分享给她那首歌叫《认真地老去》,我真的很喜欢。

       但你别听,我怕你也喜欢——我当然是开玩笑的,我说了那么多,我是想说:

       景区摘人家花儿是不对的。

 

 

 

关于十一月

       讲真的我真思虑过该怎样落笔提她。至今无果。

       却也还要提,因为怕遗忘、怕变化,怕我不复当年,只尝油盐不见悲欢。

       《色戒》的女主叫王佳芝,她在扮演太太的时候有一身装扮,一身服帖的旗袍、一顶黑帽子,深色风衣,脚下踩一双高跟鞋,走起路来体态端庄却也含着万千仪态。她也如此。

       她似乎比我更喜欢王佳芝,那几天她时常这身装扮。

       入夜了,落了阵小雨,眼下又停了,周遭雾蒙蒙的,学校的路灯将人照不真切。我走在她身旁手里抱着本张爱玲作品集,时而低头看一眼,怕雨淋了它。余光则始终落在她身上,随着她的步子,起伏有致不紧不慢。我随她走着,不愿同她道别,只是图书馆的咖啡店十点关门,我只能借这雨送她一程。

       初来时拎着行李找宿舍,觉得学校太大,现在倒觉得学校太小,这路太短。她要我留步,我说好,便没将她送到楼下,只看她走远就转头离开,手里抱着她借我的书只觉得来日方长。

       一个人走在湿漉漉的夜里,十一月份的晚秋凉意这才席卷将来,不由想到自己领她在湖边吹了个把钟头的冷风才想起可以去图书馆,一时暗自无语。

       老实讲我起初没想同她约会,我真的只是想请她吃顿饭,一是感谢她给我当模特,二是想借吃饭的机会尝试我一些关于创作的想法、再拍一组照片。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

       当时我请她给我当模特,拍一组糖水片。那是我第二次见她,她穿着jk制服,冶田团志的水手服、黑色不良长裙,双马尾,玫瑰耳饰。与初见她很不相同,初见她时是万圣节,她化着夸张的妆容,一袭红色间黑的及膝连身裙,踩一双高跟鞋,更衬得她姣好的身形愈发高挑。我们约好的万圣节作业模特还没来,等在傍晚的树林外闲聊时远远见了她。我们中有个室友,是个社牛的把妹高手,我们纷纷起哄喊他去要微信,不过只当是玩笑,遂作罢。让我意外的是,最后我被她要了微信。

       于是就有了后面给她拍照的事。她没我想象的那么社牛,话少,也不太爱笑,由此我才信了她说的——如果不是她朋友撺掇,她其实不敢问我要微信的。

       问题出在修图的时候,其中有一张照片我一见就喜欢,她凭栏而立,纤细的指节间夹着一支烟,一缕青烟于指缝间袅袅升起,恰到好处时与那鲜活的神情一同定格。我就一边修着这图一边与室友们反复念着句玩笑话:我不会再喜欢别人了。——不全是玩笑,我的那份喜欢的心情是真的。

       此后两天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心里躁动不已,总也静不下来,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醒来又是如此,我提醒自己不过是荷尔蒙罢了,不过是年轻的冲动,这不是我要的爱情,我也不想凭着一时冲动就做什么。亦未奏效。我又看书,恰巧又看到鲁迅的杂文里有关爱情的一篇。我实在无法让你理解我彼时的心情,我完全失控了。

       于是我去蹭了她的课。自然是为了见她,如果不是太迫切我也不会选形政课。见过之后果然好了。

       甚至,心里莫名其妙的有点喜悦。于是在这种情绪下我把这一切向她坦白了,我能感觉到她并不排斥,然后我就顺势向她袒露心迹,她果然应了。所以我当天晚上又没能睡好觉。

       想到这里时我已经到宿舍了,我把书摆好,取了一张印着《霸王别姬》的书签放在封面上,依旧是拍了张照片发动态,我每开一本书都会如此。之后我看到她用了这张照片,发了一条回应似的朋友圈。当时我整个心境是那么那么的柔软,像是这个世界只剩下美好。

       我又想到我和她吃完晚饭后在校园里散步,不知不觉走到了人少的地方,夜色便愈发宁静下来。她和我讲起她的过去,同学如何在背后非议她,她的家庭如何不幸。我只是听着,我和人独处的时候不太会说话。我不曾和她聊起关于我的事,更多时候我愿意当个好听众,而不会讲故事。

       我们聊了很多,我跟她聊我怎样爱才华,聊我对人的外在和内在的看法,我挺愿意跟她聊这些深一些的内容的,因为我知道她能听懂。这是她的特别之处,我曾对她说过:你很好,你有这个年纪的女孩该有的一切,也有这个年纪的女孩所没有的。我到现在依然这么认为。

       她还有一处特别之处,即喜欢看情色片,《色戒》就是其中之一,我也是因为她才看的《色戒》,可惜我不是她的易先生。

       我与她结束却并非因为我不爱她了,反倒是因为我们的分开,我不能爱她了。

       后来有一天小太阳出现了,在这里我依然叫她小太阳是因为我不想告诉你她们的名字,仅此而已。

       我看得出这孩子挺喜欢我——像她喜欢长板、喜欢唇钉一样,仅此而已。人都会喜欢自己以为美好的东西。

       我把她的出现分享给了安东,仅仅像分享日常一样,所以我没想到她会吃醋,因为我当时其实没觉得她有那么喜欢我。也是因为这件事,我和安东的感情迅速升温。

       之后我又去蹭了她的课,这次是真的蹭课,中外电影史,我对电影很感兴趣。——好吧我趁上课牵了她的手。

       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安东,可能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我在意她的一切,所以当她对我说她可能只是把我当她搭档的代餐的时候,我特别难过。为这事儿我差点跟她提前结束了。我跟她搭档真的长得有点像,他比我更好看,我就像是低配版的他,问题就出在这儿,我可以不在乎和让步的事有很多,偏偏这一件却不行——我要活成我自己。我爸妈为了别人的闲言碎语而活,把压力压在我身上;为了我而活,把压力压到自己身上。所以一辈子没怎么快乐过。我就是看清了这些所以我太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我要为自己而活,我不会成为他们希望的任何人。

       那天我心情特别差,我提出了各退一步做回朋友,她不肯答应,于是我提出一个折中的方案——我愿意给你一些时间,下个礼拜的这个时候,我把这首歌分享给你,你回答我,我就知道你的答案了。

       这首歌当然就是后来我分享给小太阳的那首。只是最后我没分享给她。

       我有多喜欢她,当时我就有多难受,心里的痛苦无可抑制,于是将手机静了音一头钻进电影院里,一个人看了《扬名立万》,只有看电影的时候我才好过些。

       看完出来之后,微信里有两个她的未接来电,说真的,我真的不知道她有那么在乎我,我不觉得我不理她会让她这样着急。

       之后有天晚上,她突然跟我说她上素描课的时候哭了出来,因为想到我们没有未来。我当时沉默了好一阵子。她说的是事实,我和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最后结婚的概率很低。或许就是那时候开始我打了退堂鼓。我害怕了。怕看不到的未来。

       但是我还是鼓起了勇气,她说“也不是完全没可能对吧?”,我说“试试呗”。

       她说她想嫁给我。她那么认真地说着。

       我想就是在那一刻我爱上了她。

       我回答我愿意。我愿意娶郑安东女士为妻。

       于是她告诉我她明天就要走了,回上戏,在那里她有更好的未来。为了我们的未来,她决定离开。

       天色晚了,外面很冷,好在还没门禁。我一路跑着过去的,然后告诉她我在她宿舍楼下。见到她之后没说什么话。只是抱了她。犹豫了片刻,又吻了她。

       我离开之后微信打给她两个字:等我。

       她去上海之后,那个人又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她总是对我提起他。她也许不知道,我讨厌这个。我真是害怕极了,尤其是她每一次让我觉得我比不上她身边的那些人的时候。我记得我说过,我是个不喜欢凑热闹的人。我想离开了。

       有一天她对我说了一些话,我以为她想离开了,我清楚自己给不了她习以为常的生活,在我决定放手的那一刻我心里其实松了口气,我很难过,可是我反而放松了下来。

       我说了些冠冕堂皇的漂亮话,想要为我和她的故事写一个美一点的结局。可是她和我吵了一架,于是这最后一笔便落歪了。这不是我想看到的,于是我从头捋了一遍我们的对话,找到了问题所在,然后我们和好了。

       但是你记得我说过,我松了口气,就是那口气撑着我做好陪她面临一切的准备,松了便再也提不起来了,于是我考虑之后和她说,我们还是算了吧。

       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之后我如何难过,她又做了什么其实已经不再重要了。

       大概是我向她表白之后没多久,那段时间微信上有个小测试,把两个名字输进去就会有一些话,她测了之后截给我看,只寥寥一句:

       卯秋是安东的伤疤,安东是卯秋的绝望。

 

       希望你看过之后不必介怀,因为你可以看得出来这里面相当一部分是虚构的,名字就是。

       歌儿是真的。只是我想我不会再把它分享给别人了。

       “没有永远的年轻,没有唱不完的歌。

       ……

       在每个向往的地方,释然一个遗憾。”

 

“In case I don’t see you,good afternoon,good evening,and good n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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