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鼓楼法院发现一部涉案“宝马”车现身福州某修车店。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鼓楼法院就地查封了这部“维修中”的7系宝马车。
接到车辆线索 法院突击执行
被执行人游某、池某两夫妻均为80后,为购买宝马小轿车,向银行贷款了49.5万元,贷款期限为36期,结果无力还清。
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施同兴
2014年贷完款以后,2016年的5月份就已经逾期未还了。还了5万多元的本金,现在还有441300多元的本金未还,累计下来的总体债务有50几万了。
据执行法官介绍,由于被执行人欠款不还,银行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进行了起诉,判决生效后,申请了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银行帐户在法院查控过程中只扣了3000多元,不足以覆盖他的债务。法官表示,目前将通过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抵押车辆,进行拍卖抵债。但由于车辆行动轨迹不定,也给执行带来了难度。
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 施同兴
一会儿在上海出现,一会儿在外省出现,无法实现实际的查封和扣押,没办法进行变现,这是车辆动产的一个特性。
维修店:车辆正处维修状态 车主另有其人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定位,执行人员驱车赶到一家车辆维修店,顺利找到待扣押的目标车辆。但让执行法官大吃一惊的是这辆车目前是属于一个修理的状态,发动机已经被拆除。
维修店工作人员告诉执行法官,宝马车辆还需一周左右才能完成维修工作。为了保障车辆后期的变现价值,执行法官决定对车辆暂行就地查封。
但维修店告诉执行法官,这部宝马车已被原车主抵债给了“新车主”,目前是新车主将车交由他维修。随后,执行法官通过维修店负责人电话,与这位车辆实际使用人取得联系。电话中,执行法官释明法理,告之银行方面对抵押的宝马车辆,享有拍卖或折价的优先受偿权,希望法外人能够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否则可能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罪。
执行法官 对话 案外人
这部车是被执行人他的爸爸,你知道吗?他爸爸欠的债务。他是把车就是抵债抵给你了是吧?抵我200万,我总共是借给他800万。虽然他这个车抵给你了,但因为这个车没有办理过户,没办理解押,这个车还是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这个从法律上来讲这个车还是被执行人的,所以我们今天要把这个车进行一个扣押。他还写给我单子,他当时抵押给我的单子我都在。这是你们之间的一个法律关系,但你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办法对抗法院对车辆的执行,不能对抗这个车辆抵押权的实现。
此外,关于案外人与被执行人的债务问题,执行法官建议案外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官
如果他有欠你钱,你该起诉还是要起诉。
案外人
人都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都不知道死活。
法官 不管能不能找到,你都可以起诉,人下落不明也是可以起诉的。
因案外人无法及时赶到现场,维修店负责人继续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暂行就地查封 后续再扣押拍卖
执行现场,关于宝马维修费给付一事,汽车维修店负责人也向执行法官提出了自己的担忧。
汽车维修店负责人
我们车修好了,你不管我们这边的维修费付不付,你车都强制拖走,会不会存在这种问题?
执行法官 施同兴
就算我们是强制拖走了,你的票据跟随着车辆一起带围院评估拍卖以后的款项,只要这个车变现了,第一笔钱就是还你的维修费,就可能存在一个时间的问题。
随后,鼓楼法院执行人员在保证维修人员能正常进行维修的情况下,依法对这辆宝马车暂行就地查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