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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内容

关于2021年“申请评审制”博士生招生情况的说明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文系相关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人,须为高校教师或学术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

二、报名申请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0 年 10 月 16 日 12:00 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 12:00。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申请人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我系收到申请人报名材料后,该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请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中文系只接受考生报考 1 个志愿。

2、提交报名材料

(1)北京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 2 页和第 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7)两封专家推荐信,须专家本人亲笔签名、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

(8)5 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

A、英语水平证明要求以下五种任选一种:

①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2017年1月-2019

年 1 月参加考试) ;

② TOEFL(IBT)成绩 90 分(含)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③ 雅思(A 类)成绩 6.0 分(含)以上(2019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④ 国家英语六级成绩 520 分(含)以上(2016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⑤ 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证书(2016 年 9 月 1 日后参加考试)。

B、5 年内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语言水平证明(有效期依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自入学年的 9 月 1 日起向前推算;合格标准由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招生工作小组认定)。

(9)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发表的作品、获奖证书等;

(10)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人,须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网上报名后,请将所有申请材料按照上述编号顺序统一装入自备资料袋并在空白处明确填写申请人的姓名以及申请的专业、方向、导师,于 2020 年 12 月28 日 17:00 前寄达中文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送达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再返还。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人文学苑 6 号楼中文系

招生办公室 120 房间 牛老师 收,邮编 100871,联系电话 010-62753045,邮箱[email protected]。为保证材料准确送到,仅接受 EMS 快递,并在信封上注明“考博材料”。

三、选拔方式

1、初审

根据申请人的材料,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候选人。中文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申请者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做出综合评价,并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 2021 年 3 月初在中文系官网公布。请登录北京大学中文系官网查

看招生过程中的通知及公示。

2、复试

复试分为学科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具体细则在中文系官网公布。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材料,并按照我系要求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如我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学科笔试

学科笔试预计安排在 2021 年 3 月上旬。笔试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考试时长 3 小时,按不同学科由各教研室分别命题。专家组根据学科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同等学力申请者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预计安排在 2021 年 3 月下旬。各专家组对进入面试名单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

(1)总成绩的构成及比重为:学科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

(2)系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中文系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我系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中文系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考核标准。成立由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系主任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中文系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专家组对报考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和考核,并提交考核结果,经中文系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中文系接受学校博士生招生监督组的全程监督和指导。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中文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六、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事项按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申请材料提交后,报考类别不能修改,请考生谨慎填写;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有关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系网站,请确认好意向导师的招生专业后报考相应专业。

4、若上级部门在 2021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系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七、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3045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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