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伦灿:音乐批评不能用行政术语取代学术批评

学术界呼唤音乐批评的科学发展,但音乐批评的文章却始终停留在一个无法深入的层次上。原因是什么?音乐批评是一种与音乐传播活动密切相关的审美实践。它分析、研究、判断和评价音乐生活中的各种现象,如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出版、大众音乐生活、音乐家等,以促进音乐的发展。

音乐批评是音乐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音乐批评指导着音乐的正常健康传播。对于音乐学科,有责任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规律,严格审查和评价结果,充分向其表达社会声音、舆论、社会评价和社会需求;对于音乐传播的对象来说,它有着激励、引导和教育的义务,以其对社会和人民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进行正常、合理的音乐传播。

音乐批评可以刺激竞争。通过陈述事实和推理,它可以从舆论的角度遏制和削弱不合理的“竞争”形式。它是对音乐传播活动中艺术公平竞争的有效监督。音乐批评还可以渗透和检验一切音乐现象和社会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倡导严谨务实的音乐艺术氛围。

我国音乐批评有着悠久的历史,有极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因此,现实生活中的音乐批评总的方向是客观科学的。但仔细思考,还不难发现,这块领地还有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存在诸多的问题。首先是用简单的行政手段左右着音乐批评的方向,以政治术语代替学术评论。如阶级属性、保守主义等说法,要么泛泛地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等词语来掩饰音乐批评缺少多维视角、多样化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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