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论文

学术期刊论文是指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符合学术论文一般规范要求的论文类型。该类论文的特点是中规中矩,符合学术论文普遍的格式、内容规范要求。

下面,列举典型性论文进行分析。在《环境损害:环境法学的逻辑起点》一文中,首先,论文的题目较为科学规范。一方面,该题目清晰、语义明确,基本含义就是环境损害为环境法学的逻辑起点;另一方面,该题目指出环境损害是环境法学的逻辑起点具有一定的新颖性,能够吸引读者追问为什么是这样的。同时,探讨环境法学的逻辑起点问题也具有很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能够为整个环境法学的研究提供逻辑前提和研究起点。其次,论文的逻辑结构严谨,层次清晰。正文内容包括三个大的标题,分别是:一、确定一门学科逻辑起点的原则及逻辑起点的意义;二、环境损害:环境法学逻辑起点的必然选择;三、作为逻辑起点的环境损害对环境法学理论体系的决定作用。这三个标题简练清晰,避免了标题繁多带来的层次混乱和阅读困难,便于读者把握文章的主旨。

同时,论文的逻辑结构也较为合理。三大标题之间是层层递进的关系,标题一阐述了一门学科逻辑起点的原则和意义,是对后面内容的铺垫。标题二在标题一的基础上自然过渡,论证了环境损害为环境法学的逻辑起点。标题三则更进一步,指出了环境损害对整个环境法学理论体系的决定性作用。在三大标题中,第一和第二标题是常见的写作方法,即先交代背景、理论然后以此为依据,阐述文章主题涉及的核心内容。标题三则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也是不太容易把握的部分。标题三没有拘泥于对主题的狭隘理解,而是进一步深化,指出了环境损害的逻辑起点地位对环境法学理论体系的作用以及应当如何准确理解这种作用,进而进行相应的制度建设。该部分在没有脱离原文主题的基础上,拓展了文章的内容、增加了文章的深度。在论文的大标题之下,本文并没有明显的二级标题,而是在每一级大标题之下隐含着小标题。这些内容不是杂乱地随机组合在一起的,而是以严谨的逻辑顺序结合在一起的。比如,标题一之下的内容之间是一种“总一分一总”的结构关系;标题二之下的内容之间则是递进过渡的关系。

为准确理解把握一般性学术论文的结构和写作特点,再列举一篇失范的学术论文进行分析。《试论我国的环境司法制度》一文包括以下几个标题:一、司法的概念;二、环境司法的概念和特征;三、我国环境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四、我国环境司法制度完善的意见和建议。首先,论文的题目就有欠妥之处。关于环境司法问题,学术界和实务界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富有成果的探讨、实践,在此背景下再用“试论”二字只能显示作者对当前科研动态的茫然无知。用“试论”的方式探讨一个已为大家熟知的问题显然不合时宜,也无法引起读者的兴趣。其次,论文共有四个一级标题,大体是按“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思路组织的。从基本的逻辑要求来讲,论文的标题之间是一种递进的关系,没有明显的问题。但是,标题的表述及其所反映的内容是不符合学术论文写作要求的。第一,论文与教材的撰写不同,论文的字数限制决定了其写作需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尽量少些概念性、常识性的单独写作,这样会挤占文章主体部分内容撰写的空间,削弱文章的论证力度。第二,从整体上看,文章的一级标题过于“官样化”,学术性不够,难以深入地展开具体的研究思路和论述过程。为此,可以在维持“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思路下,将具体的标题进行一定的修改,如将标题四改为两部分,一部分表述为我国环境司法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或基本定位;另一部分表述为我国环境司法制度的具体建立与实施。

IThenticate、Turnitin、万方、维普、早降重等论文查重:paperbale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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