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前注意*
*以下内容有严重剧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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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确保在看完Replay全集后再观看,保证你的观影体验。
以下所有角色名称的含义不是严谨的考究,总的来说是一个起名网站上的解释,不是重点,不要在意。
○.阿德林顿·杰列托斯特
不算典型的英国人,二十出头,身高185。
“阿德林顿”的意思是狮子一样的人,而“杰列托斯特”是我编的姓,设定上来源于他母亲那边的家族,大概是个波兰或者乌克兰的老家族,但在他妈妈那辈就没落了。
他是单亲家庭,所以跟母亲姓,家里很注重他的教育,再加上他很聪明,因此他很早就开始进行一些商业尝试,并且赚钱养家了。少年叛逆期玩过一段时间的摩托,曾经想当过职业摩托车手,但在考古任务时和达尔洛一起遭遇沙尘暴意外后,因为受伤所以车速超过一定限制就会头晕,并因此放弃了玩摩托车。
他是那种很典型的自信强势的男性,轻微大男子主义,就像是美剧里那种典型的,要么是幕后黑手要么是被害对象的成功顺直白男。
酒量很差,喜欢气泡水,比较偏爱肉类和海鲜类的食物,因为吃冰容易头痛而比较排斥冷饮。
完结后补充:
这个角色的主要目的就是错误引导,因为他看上去越像,实际上他就越不是,本质上他是一个吸引火力的靶子(嗯)。
他的大部分信息都是真的,唯一需要补充的一点就是,他是个典中典的大直男,就算霍默之后告诉他自己的性取向了,他大概也只会沉默半晌后表示“兄弟你放心我永远支持你”。
○.布兰特·霍尔
国籍,出生地和父母都不详,他的姓“Hall”和“地狱”这个单词近似。
在模组中他今年刚好40岁。
因为承受过各种各样的诅咒和一些其他原因,体质处于一种似好似坏的状态,但大部分人看不出来。常年抽烟,为了去掉烟味会吃柠檬或者薄荷味道的糖,穿衣风格近似于传统的英伦绅士风格,如果是用“地质教授”身份的话会戴尾戒。
是一个配得上启明星身份的“天才”。目前的地质学教授是他常用的伪装身份之一,是少数使用他真名的伪装身份。精通小提琴,会一点儿钢琴,有一点点声乐技巧,但因为是烟嗓所以不喜欢唱歌。
因为启明星的身份所以身上有很多伤疤,因此不喜欢裸露皮肤,所以他的所有立绘都不是短袖。
完结后补充:
某种意义上,这个系列模组讲的就是“他”的故事。因此关于他很细节的设定我是不会讲太多的。
毫无疑问,他是个充满神秘色彩的人,但对这个系列来说,他是一根绳子,是联通每个故事的纽带。所以他的故事,请耐心的继续看下去。
○.康奈尔·透特
在目前的身份文件上他是美国人。在15岁时他身高只有157,现在20岁整,身高183,目测还会继续长。
“康奈尔”这个名字取了“号角般的,金黄色头发的人”的含义,他的父母是私奔出来的,父亲在他10岁时失踪,母亲则独自在快餐厅工作来养活他,随后在他15岁时死于法比安的一次“外出狩猎”——他母亲正式成为了“阿德林顿案”的受害人。
因为被诊断为有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倾向,所以他虽然非常聪明,洞察力很强,但不太理解人情世故,但目前在布兰特的控制下似乎在往正常的方向走。
是布兰特的狂热追随者(也许没有之一),也以布兰特的保镖身份自居,甚至现在也在照顾着对方的生活起居。
在加入基金会后一直都和布兰特同住,在他成年前布兰特偶尔会委托其他行动组的组长帮忙照料。自理能力很强,甚至有野外求生技能,热爱肉类,特别是红肉,但非常排斥吃快餐。目前因为布兰特的身体状况和安全问题开始学厨艺,现在最擅长的菜是甜品和肉类。
完结后补充:
在初稿的设计中,康奈尔其实是没什么个性的角色,只是单纯的“华生式的侦探助手”。但在后来的剧情发展里,康奈尔的角色比重开始越来越重要了。
但和大部分“反社会人格障碍”的TAG一样,他缺少一些基本的负罪感和道德观念,只不过在布兰特的教导下,他很少危害到别人,并且似乎会用自己的这份特质成功帮助到他人——虽然这不是他的本意。
○.戴蒙·R·考克斯
英国人,名字意思取的是“顺从的,驯服的人”。现在34岁,身高175,从身材上来看,他确实有一种学者特有的文弱。
在父母于他10岁时因入室抢劫而去世后,他和妹妹都被送入了孤儿院。但比起4岁的妹妹,戴蒙对那些入室抢劫的人更有记忆:那些并不是普通劫匪,而是使用某种神秘力量的人。并且随着戴蒙年岁的增长,他意识到那些人是把一次袭击伪装成了入室抢劫。
因此为了保护妹妹,他拒绝被分开领养,并瞒着达尔洛开始搜集当年的真相。并因此在他引起了一个组织的注意——他们就是“猎魔会”。
在同意加入猎魔会后,他们接受了猎魔会的赞助并且成功上了大学。戴蒙开始运营一个走私文物的公司以给猎魔会还有自己的妹妹提供资金——并接着发现自己的妹妹也瞒着自己加入了基金会。
比较典型的“重文轻武”的人,没事的时候喜欢听黑胶唱片打理盆栽,以及下国际象棋和玩魔方,并且因为平衡性较差所以不会骑自行车。会抽烟,但从不在达尔洛面前抽。
完结后补充:
戴蒙是一个不算明显的双面人,在大部分人眼里他是个性格很温和乃至有点软弱的人。但实际上为了他仅剩的家人,他能做到超出许多人想象的事。
因为猎魔会成员的身份,他其实很讨厌基金会,认为他们都是一群懦弱且自欺欺人的乌合之众。但他知道自己不可能改变自己妹妹的选择——而且他妹妹也知道这点——因此目前二人维持着一种“不戳破窗户纸”的彼此和谐。
○.达尔洛·R·考克斯
英国人,名字是中文的近词(达尔文),为了对应她的生物学背景。现在她29岁,身高177,并且用舞蹈练习和体操爱好掩盖基金会对她的体能训练,这让她比看上去要致命得多。
其实和戴蒙理解的不一样,达尔洛对父母的死亡还是有模糊的记忆的——而这也是她在中枢的人找上门来时,很快接纳了“基金会”概念的原因。而她也从基金会那得知了父母死亡的真相:他们是基金会退休的成员,但因为间谍的出卖导致他们的身份被泄露,因此被魔女报复。
而因为戴蒙平时的温和,达尔洛拒绝了让戴蒙也参与进来的邀请,选择了独自接受基金会的训练,并在机缘巧合下和布兰特当过一段时间的工作搭档。
很喜欢甜食,尤其喜欢免烤类型的小蛋糕,但讨厌芒果制品,因为“合成的芒果闻起来像是孤儿院栏杆上常用的一种油漆”。
完结后补充:
和直觉相反的是,达尔洛比看上去的更擅长带孩子,而且并不排斥带小孩——这也是布兰特会把康奈尔托付给对方的原因之一,不过她不喜欢让别人知道这一点。
虽然在外人看来,达尔洛和布兰特的关系可能比较暧昧,但实际上他们更像是父女而非平辈的朋友,或者至少达尔洛明白启明星的正确用法之一:在约会期内把目标带到对方面前,用布兰特的评价来鉴别对方到底算不算好男人。
顺便一提,达尔洛不在基金会内找男朋友,主要是因为没人敢和她一起单独见布兰特。
○.伊诺克·温切斯特
比较典型的美国人,“伊诺克”的意思取的是“追随者”,而“温切斯特”捏他自美剧《邪恶力量》。现在34岁,身高是比较标准的182。因为是前探员而保持了运动习惯,所以身材一直都很不错。
他出生在一个很温馨的中产家庭,母亲是音乐老师,父亲是大学教授。他在高中毕业后进入警校,拳击和射击项目是他们那届学员的第二名。人缘非常非常好(虽然他自己察觉不到),且由于是从基层的巡警做起,他也擅长和各种领域的人打交道和交朋友,但对罪犯和对朋友是两张面孔,工作模式下不怎么爱笑。
喜欢咸味零食和一切热量爆炸的食物,爱好热闹且酒量很不错。而因为人很靠谱,基本上是负责在同事大醉一场后送他们回去的那个。
完结后补充:
其实他的角色定位有些捏他和致敬的双重含义。
在初设中,他会和卡森德拉的布○诺一样早早死掉,但我后来意识到让他活着可以微妙的对“硬汉派侦探”进行捏他:他曾经是条子,因为案子辞职单干了,但是他没有酗酒,没有破产,没有离婚,也没有死——属于不硬汉的硬汉派侦探。
除此之外,他的形象还部分取材了美剧《犯罪心理》的角色艾伦·霍奇纳。我很喜欢这个剧,尤其是前五季,我用它学习了不少剧本写作和剧情演出的技巧。
○.法比安·米切尔
真正的国籍不详,纸面上他是个美国人,名字取了“种豆之人”的意思。因为父母生卒不详,所以他的年龄也不详,大概介于25~27岁之内,身高180。
虽然收养他们的修道院经常告诉他们,吉伯特因为早出生三分钟所以是哥哥,但他其实一直都不太相信这个说法。他的性格相对于同龄人比较古怪内向,因此在修道院里如果失去了吉伯特的保护,他甚至都会吃不饱饭。
虽然吉伯特也不希望和法比安分开,但他们并没有说服大人,并且在吉伯特被领养走后,孤儿院换了一个管理者——那是个有恶劣行径的神父。直到教徒的人袭击了孤儿院,他也是在那时被参与袭击的艾德里安·米切尔收养的。
他在教徒的米切尔家族里接受了漫长的训练,并被派去和吉伯特接触——随后的事,我们就都知道了。
完结后补充:
法比安是一个悲剧,也是一个永远都搞不明白“感情”含义的人。艾德里安曾经用“陨石是超越人类的存在”的概念来引导他,但也许是因为和吉伯特的重逢,他还是选择了自己的人类身份。
像他这样的人,也许还有很多。
○.吉伯特·(弗兰克)米切尔
美国人。吉伯特的名字取了“人质”的意思,身高很高,190+,由于是他养父母的家庭用收养日给他定的生日,所以他现在是27岁。
虽然也是不善言语的性格,但大多数人对他的印象只是单纯的寡言。没疯之前他是个喜欢弹吉他,做手工,玩蝴蝶刀和参加格斗运动的人,而且他是留胡子和扎丸子头的。
养父母姓弗兰克,属于中产阶级,而那条叫伯纳德的狗品种是德牧。但在遇到法比安的两年后他的养父母就因车祸去世,他就改回了米切尔的姓。
完结后补充:
是比较经典的“COC里倒霉的疯子”,只不过也许他的死因比寻常更倒霉一些。
我可以翻译一下他的疯话:“保护者”“牧者”和“我的神”——指的是法比安;“蝙蝠”“隐性的黑夜”——指的是空鬼;“折叠的纸板”——这个比喻常用于虫洞,指的是空鬼的能力。
○.霍默·布莱恩特
英国国籍,他的名字取了“誓约”的意思,身高178,和阿德林顿年龄相近。他小时候差点患肺炎,所幸治愈了。
他的父母有一方是亚洲人,所以从容貌上来看,他不算是典型的欧洲人。因为家庭信基督,所以非常很保守,虽然他们家也算是工薪阶层,但他和阿德林顿小时候住一条街,所以他们其实算是发小。
自身的性格比较阴郁和内向,在青春期尝试用给阿德林顿写诗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但除了得到“文笔极好继续坚持”的评价外毫无反应,随作罢,直到阿德林顿和达尔洛相恋后再次爆发。
曾为了让父母生活的更好而去学医,但在和阿德林顿发生矛盾后辞职开始写作,所幸在戴蒙的帮助下销量不错。
比较喜欢苦味的食物,偏好抹茶和巧克力。除了在学业中努力外,业余时间基本上都在观鸟和观星。有偷偷在学一点绘画,但没有给别人看过。
完结后补充:
虽然霍默一直都不主动表达自己的性取向,但他其实并没有非常排斥自己的身份。甚至在青春期告白失败后他也尝试去过gaybar,可惜他并没有找到合意的男朋友。
由于家庭原因,他对亚洲文化一直都有好感。因此他的写作风格是介于西方和东方之间的,这让他的作品颇具风格。而且在戴蒙的开导下,他也逐渐接受了自己犯下的错误。
希望他终有一天,能和过去和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