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闻纳西古乐的代言人宣科先生已死,撒花。一位古稀老人足寿去世,本该留几分尊重,但因为纳西古乐那档子黑历史,这尊重早就渣都不剩了。宣科先生坐过牢,这经历让人想起宋代的魏汉津,蜀黥卒身份并不碍着人攀附蔡京宋徽宗。本质上,这是一位善于自我包装并强行绑定包装了纳西古乐的营销专家,而不是百度百科标榜的音乐学者。
作为一位营销专家,宣科无疑对纳西古乐的推广作出了贡献,但对真相与事实的伤害也是巨大的。他仗着商业与地方保护主义撑腰挑战整个学术界,虽引起音乐学界公愤,却取得了一时的胜利,且利用这场官司再对纳西古乐进行二次商业营销,简直是回锅肉高手。还是一篇老文章一语中的,“纳西古乐,成也宣科,败也宣科。”
这都是十几年前的旧事了,今天我纪念他的死去,不是因为他这个人本身,而是因为他像一个符号,一个缩影。近年来这种夸大宣传甚至虚假宣传的传统文化正在大行其道。纳西古乐倒算是其中底气最足干货最多的了,以严重歪曲的形式走红令人唏嘘。
我甚至能一定程度理解商业运作中的虚假包装,但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欺世盗名之徒能气势汹汹地侵略学术领域实在恶劣。如今各路人马接踵而至摸出传统文化的招牌来当羊头狗肉的噱头,而又加上了流量营销、饭圈文化与攀附官媒,更加凶猛。吃螃蟹的人很多,宣科只是较早大快朵颐的那个。
贴几篇旧文纲要,观众看了自然心里有数。所有文章都知网可查,不过时过境迁大多石沉大海,不接下力恐怕公众会继续将这位宣科先生当情系古乐的情怀老者传颂。
法的界限:丽江纳西古乐引发名誉侵权案的法律思考
(黄东黎编著,人民出版社出版,2006)
法院可以判决学术文章是否名誉侵权,但是滞名誉侵权又与学术真伪有密切的关系。学术打假正在中国兴起,这是比伪劣产品更关乎于国家前途的一件大事。学术打假应当包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剽窃性质的打假,另一方面是属于伪科学的打假。在学术真伪的争论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被认为的伪科学、伪学术的一方使用一些属于“伪”的形容词,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如何区分属于正常学术真伪之争,究竟文章中所称之“伪”是主要针对一种学说、一种观点、一种流派而言的,还是主要是针对某一具体人,应当分清楚。对于本质属于学术真伪争而轻易以名誉侵权定性,将会严重挫伤当今学术打假的积极性。
丽江法庭对垒纪实
( 艺术评论,2005)
今年文艺界的一个大官司——宣科状告《艺术评论》杂志一案,丽江中级人民法院判定《艺术评论》输——赔钱道歉。此宣判引起轩然大波,人们以为定赢的官司却以全输为标点,其意味很深。现在回视当时庭审,应该感慨万千,好在记忆不久,什么都很清晰。
法庭上最引人的是两位名人的对阵,一位是中国差不多有几千万人都亲见其表演的名人宣科,一位是总在中央电视台露面当评委的著名音乐理论家田青。两人在庭上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引动了一阵阵高潮,为高“可读性”官司。
宣科“把持”丽江一块风水宝地,表演“纳西古乐”,每年数百万去丽江的游人基本都“去丽江必看纳西古乐”。宣科日进斗金,名利双收。但是音乐理论界对宣科的“纳西古乐”有自己的看法。认为他的“纳西古乐”不过是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有流传的洞经音乐,而宣科称的唐玄宗创作的曲子也是没有根据的,他的“纳西古乐”在学术上是站不住的,不过是一台商业晚会而已。
去年9月,中国传统音乐学会常务理事、云南艺术研究所副编审吴学源在《艺术评论》杂志创刊号上发表名为《“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的文章。宣科认为该文侵害了他的名誉,直接导致了他的“纳西古乐”申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失败,为此把吴学源和《艺术评论》杂志社告上法庭。
开庭时间定在今年五月,但被告以管辖权异议为由上诉(意思是官司不能在丽江打,应该改在北京)被驳回,于是官司拖至今年 11 月中旬。
正式庭审前的交锋
11 月14 日下午,在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交换证据。宣科和律师马军进来,马军戴着墨镜,气势很盛。马军是云南很有名的律师,曾为大贪污犯储时建和马家爵辩护过。最近又为踢死中国人的日本人辩护。宣科一进来就高声发问,赵春强来了没。这时《艺术评论》主编田青站起来问宣科,“你还认识我吗?”宣科愣神半天,“哦,你是《艺术评论》主编?”田青说,我们见过。宣科说,你那是向我学习来了(意指当年田青去丽江采风)。田青马上话有机锋:“我现在还向人民学习。”
马军带着墨镜来回度步,显得很随意地说,“吴学源(《“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的作者)那两个律师过去都是我的部下。”他是指被告方的两个律师王达仁和万立当年曾经和他在一个律师所。这两律师默不作声。可以肯定,庭审前的交锋已经开始。比机智,比气势,比勇气……
当着法官面,马军说:被告吴学源必须把他文章说的那些对宣科有看法的纳西族知识分子的名字说出来,并出庭作证。吴学源答称,“那些信件和言论是个人隐私,我有保护丽江那些纳西族老知识分子的权利,一切法律上的责任我承担。”
轮到被告方提要求,律师王达仁说,“我提请法庭注意,原告主体身份有混乱,是代表宣科本人,还是纳西族古乐会,还是纳西族全体人民?”马军辩说,“这些都是宣科做为自然人起诉后可以自然主张的权利。你要把它完全剥离开是剥不开的。你怎能把宣科与丽江政府、纳西族老人、纳西古乐会分离开呢?是分不开的。”
宣科说他带来了吴学源几年前给他的安利产品的说明书和录音带。让大家一愣,原来他想说明学者吴学源不务正业,搞传销……田青马上说,他过去当知青时还卖过大白菜呢,这能说明什么?交换证据的见面会上,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女法官最后期望,后天开庭时,大家不要枝节蔓延,放开漫谈,要集中在两点上,文章所说是否属实,是否构成对宣科的民事侵权。否则他们会制止。
在宣科提出的证据中,有丽江市文化局、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申遗办公室、丽江市古城区遗产申报办公室等单位对宣科的支持信和文章。这些文字的风格很“冲”,写得很“厉害”。政府部门写道:《艺术评论》和吴学源“构成了一个严重的民族歧视和伤害一个少数民族感情的政治问题。在这样一个有利于全民族大团结的时期,吴学源等人搞出一个:《‘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的文章,完全是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卑劣行为。”
丽江市文化局局长和慧军在《丽江日报》上以《民族尊严和民族感情不容伤害》为题:“吴学源先生所写的《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一文,看似文艺评论,但文中有许多不实之词,特别许多词语是漫骂、攻击纳西民族和无端指责当地政府,实际上这篇文章已不是一般的学术文章,而是一篇借评论为名别有用心,阻碍和破坏当地人民保护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严重伤害民族尊严和民族感的文章。”到11月14日,已知全国总共有一百家左右的媒体赶赴丽江。
纳西族老人当庭演奏“纳西古乐”
16 日,法庭审判正式开始。 原告在诉状中称:“被告人吴学源在 2003 年 10 月《艺术评论》杂志创刊号上发表题为《‘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的文章中,借阻挠丽江市人民政府将“纳西古代乐舞———纳西古乐”申遗之机,把学术上的意见转化为民族政策问题对原告人进行大肆诽谤,大搞人身名誉攻击和对民族文化的攻击。其行为给原告身心和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依法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判令被告吴学源、《艺术评论》杂志社承担对原告诽谤、名誉侵权的责任,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原告赔礼道歉,在全国重要报刊,特别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的重要位置刊登道歉启事。判令被告人吴学源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失费 10 万元人民币,被告人《艺术评论》杂志社向原告人赔偿精神损失费1227400元人民币,判令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原告在宣读诉讼请求时,“偷偷”变换了一个请求:他们原来的诉讼请求是要求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112万元,但在这天却要求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和纳西古乐演出收入损失122万元。这一细节本来混在长文里谁也听不仔细,但被告律师耳尖嘴快,当即提出异议:依法庭规定,变更诉讼请求要在11月13日之前提出。这是一个律师起码的法律常识……马军表示,在此前提交的目录中有,而被告律师紧追不放,似乎要抓住对方的一点漏洞不放,原告律师低头不语。
在两天的紧张庭审中,仅法庭调查就用了一天多。即双方针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辨伪。原、被告双方的举证多达三十多项,许多项下还有一些小项,其中大多属于文字材料方面的物证。由于原、被告双方有几位专家学者,双方的代理律师中也各有在云南当地曾代理过大要案的名律师,在法庭调查中,双方就对方举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展开了针锋相对的争论。由于这场官司与“纳西古乐”密切相关,在庭审中,双方紧扣字眼,在诸如“纳西古乐”与“洞经音乐”的内涵的异同、“东西”的普通语义与特殊语义、“白沙细乐”以及《紫微八卦》的存遗等一些学术或非学术的概念上来回交锋,有记者写文:“审判法庭简直成了学术辩论或者音乐教育的殿堂。”
双方的辩论围绕“《艺术评论》杂志和学者吴学源是否侵犯宣科个人的名誉权”进行。被告律师、也是著名藏文化研究者的王达仁认为,原告在辩论中跑题严重,本来这是针对宣科的名誉官司,但事情扯到了污蔑丽江人民和丽江政府上。无论如何,宣科做为一个自然人,既代表不了纳西古乐会,也代表不了丽江市政府和纳西族人民。
戏剧性的是,宣科为了证明学者吴学源文章的“伪”,让三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出庭以演奏作证。被告吴学源在《“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一文中写到:“现在,在‘大研镇古乐队’的营业性演出中,除了个别年轻的笛子演奏者(原歌舞团的专业演奏员)会吹《笃》这支曲调外,这个以白发苍苍的洞经老艺人为主的乐队根本不会演奏这部音乐的其他大部分曲调,也无法看着经音乐工作者根据录音纪录的乐谱进行演奏。”
原告宣科认为,被告吴学源所说的在自己组织的营业性演出中,老艺人们既不会演奏,也不识谱,不过是从云南各地找来的摆设,这种说法根本不是事实。为此,他请来了古乐会中的三位当地纳西老艺人,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来明辨是非。现年74岁的和凌汉老艺人身着色泽明艳的纳西古乐演出服装走上法庭。老人告诉法庭,作为丽江大研纳西古乐会会员,他的工作是拉弦乐器,在演出中起到“中高音小提琴的作用”。
当法庭询问老人是否会演奏、看谱时,和凌汉老人说:“被告称我们不会看谱、不会演奏,是对我们的人身攻击。我从1980年开始参加演奏,我们的演奏不是虚假的,我们也不是摆设。纳西古乐是我们几百年来世代相传的乐曲,我们不允许任何人对我们进行人身诬蔑。”和凌汉老人表示,如果法庭允许,他可以当庭进行演奏。在获得法庭的许可后,和凌汉老人现场拉奏了一段曲牌名为《浪淘沙》的纳西古乐。和凌汉老人再次强调说:“我们这些七八十岁的老人不是摆设,在演出中所有70至 80岁的老乐工都能演奏纳西古乐。大研纳西古乐会的任何曲目我都可以演奏。”
第二位出庭作证的是 74岁的老艺人和鸿章,他表示自己会看老谱,还会唱工尺谱,并当庭唱了一曲《浪淘沙》。第三位出庭作证的是78岁高龄的老艺人和尚朝。和尚朝说,自己很小就学习古乐曲,演出中的乐曲他不仅会唱,而且还识得乐谱。和尚朝说:“我们的谱是工尺谱。”为证实自己识谱,78岁的老人当庭唱了一曲《山坡羊》的乐谱。
这三位老者的出庭演奏演唱,并没有使被告难堪,反而使他们兴奋。吴学源在法庭上表示,他的文章所说的是他们只会洞经音乐,不会另外一种地方音乐“白沙细乐”,而现场三位老人所演唱的恰恰就是洞经音乐,吴学源特意询问三位老人是否会演奏白沙细乐,结果第一位完全不懂,第二位略有所知但不会,第三位只会一首,吴学源在肯定了他的师承关系之后,也证明了自己的文章的正确性。”乐罢人去,吴学源的诉讼代理人王达人律师说:“文章所说的是‘不会演奏这部(指“白沙细乐”)音乐中的其他大部分曲调’,识谱是指‘经音乐工作者根据录音纪录的乐谱’,而不是说老人根本不会演奏,不会识谱。”
田青在法庭上发言,“三位证人当庭演奏,恰恰证明了吴学源文章的正确和宣科的错误。”这一回合,局外人也能看出,在学理的厚度和论证的绵密上,宣科和律师马军不占上风。在随后的法庭举证当中,围绕吴学源文章标题“‘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原、被告双方对“东西”一词褒贬含义的不同理解进行了阐述。举证时的一个意外是,宣科在举证时用纳西族语言解释“东西”一词,说在纳西话中“东西”就是男性生殖器的意思,因此该文章有侮辱纳西族的意思,希望以此引起法庭和在场观众的共鸣,但是引起了全场观众的哄堂大笑,法庭也认为宣科的解释有故意引导歧义的意图而不予采信。
被告“怒斥”“民族问题”
17日,丽江法院继续开庭审理宣科状告《艺术评论》杂志和学者吴学源一案。审判进入辩论阶段。被告方都是思维严密、且善做辩论演讲、或教师出身或学者型的律师和教授,又是在各自熟悉的专业上进行辩论,因而从第一天就不占上风的原告方,这时似乎就更不占上风了。
一直听从了律师马军的劝告,比较沉默的宣科突然很激动地打出民族牌。对被告高声说道:你们攻击我们就是攻击纳西民族,你说丽江古乐没问题,你说纳西族不行。民族问题无小事,少数民族更无小事……
被告方早就料到原告要在民族问题上做文章,田青教授马上言辞俱厉反驳道……田青发言完后,法庭上一片静默。大家都似乎感到,在这个发言之后,大局基本就定了。 法庭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宣科方面表示愿意接受;而《艺术评论》杂志和学者吴学源均不愿意接受。这多少显示出了经过庭审,被告信心大增。
王达仁律师事后对记者说,16日时,他综合各方面因素认为官司胜诉的几率有40%,但17日庭审后,他认为胜诉的可能性在 90% 以上。许多记者试图与宣科的律师马军取得联系,但遗憾的是,直到记者截稿,马军的电话都是“限制呼入”。据悉,马军曾为马加爵辩护。当记者问何先生认为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时,他没回答,只是说该说的在法庭上都说了,相信法庭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旁观者清,三天的对垒,学者和《艺术评论》这一方不管是在情、理、法,还是气势上都占上风。有人竟说,如果真的按照庭上辩论情况进行宣判,学者一方定赢无疑。而第一天庭审过后,宣科对北京晨报记者说:“我一定会打赢,可能性100%”。宣科尤其延续他过去的风格,说话不羁,信马由缰。他在说百分百胜后,又对记者说,输了官司也没什么了不起,大不了到夏威夷养老去。
《人民音乐》《音乐研究》《中国音乐》《中国音乐学》《中央音乐学院学报》音乐学界五大权威刊物联合声明
(艺术评论,2005)
近闻宣科状告《艺术评论》一案初审结果,不禁令音乐学界震惊。学术乃社会公器,批评乃媒体职责,法律乃天下准绳。无学术则人类难进步,无批评则文艺难发展,无法律则社会无所依。
“纳西古乐”本云南省丽江市一台商业性演出之名称,本无关乎学术,但将此晚会“申遗”,并公开宣称流传各地的民间乐曲《八卦》为唐玄宗创作,这便关乎学术的判定了。20世纪以来出版的各类中国古代音乐史论著中,仅从宋代才开始出现可以确认为属于那一时代的谱例,至今音乐学界依然没有可确认属于唐代的乐曲,这是音乐史学界最艰难的研究课题之一。这类学术课题,非可随便言之,更非法庭所能判断。
中国民间的工尺谱,至今在许多地区广泛流传,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与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于1993年对河北省保定地区民间“音乐会”的普查项目中,在数个月中就发现了一百多件谱本,至今,中原地区数千农民乐师依然使用着这种古老的乐谱。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等专业院校,都将教授学生们唱念工尺谱作为民族音乐课程的内容之一。
学术性的争鸣和探讨,是学术发展的必要条件。吴学源先生所写文章,是一篇学术性的批评文章,其文基本内容为音乐学界之共识(如《人民音乐》就曾于1999年1期和2003年10期就此问题发表过多篇文章),其用辞语气,尽在学术争鸣范围之中。如将此类文章都判定为“有侮辱、损毁名誉”,“构成名誉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必将严重影响学术批评之正常发展。我们均属学术性期刊,如吴学源先生之文被法院判定为“损毁名誉”,我等专设的学术争鸣栏目,均将无复生存。创造正常良好学术环境,乃学术期刊之社会责任兼历史使命,故于此严正声明:支持《艺术评论》学术打假行为,支持《艺术评论》坚持学术阵地、敢于刊发鞭打社会丑恶现象之批评精神,并将为维护学术之尊严,为共同营造正常学术环境而努力。
学术争议引发司法纠纷,“纳西古乐”究竟是什么?
(中国青年报,2005)
两位相识20多年的老友,因一篇文章而即将对簿公堂。他们中原告是中国大研纳西古乐会会长、云南丽江文化名人宣科,被告是中国传统音乐学会常务理事吴学源和《艺术评论》杂志。宣科说:“‘纳西古乐’是纳西族保存下来的古乐。它的惟一性和真实性不容怀疑。”文章作者吴学源则说:“‘纳西古乐’只是一种歌舞形式,称其为‘古乐’是不合适的。”据悉,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去年10月15日北京出版的《艺术评论》刊登了一篇《“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的文章,作者是吴学源,同时还配发了另外一篇《宣科神话》,作者为刘红庆。吴学源在《“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一文中说,2003年6月,他收到一位丽江友人寄来的《丽江日报》,上面刊登着一篇关于丽江向联合国申请纳西古乐列入“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报道。这位友人及他的一些朋友对此深感忧虑,认为这是“对纳西族历史文化的歪曲和亵渎。因为申报是政府行为,他们不便提出不同意见”。因此希望长期从事纳西族音乐文化研究的吴学源,“对此发表符合历史事实且客观公正的意见和见解,以正视听”。
吴学源在文章中对“纳西古乐”进行了几千字的阐释。文中,吴学源提出必须对几点问题进行澄清:“一、这只是一种歌舞形式,称其为‘古乐’是不合适的;二、这种歌舞形式在文化渊源上来自汉族,把它归属于纳西族是不合适的;三、在纳西族乃至云南境内,类似这样的乐舞还有很多,并非就此一种。”他认为,“把‘热美蹉’、‘白沙细乐’及‘洞经音乐’等3个不同类型的音乐品种拼凑在一起,编造一个名不副实的所谓‘纳西古乐’的帽子戴上,这完全是商业炒作行为,甚至是‘挂羊头,卖狗肉’”。
对于此文的写作,吴学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是应《文艺评论》之邀,将自己去年4月递交给文化部的一篇报告进行修改后,写成《“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这篇文章的。他说文章被删改了一部分,“很头疼被改成这个样子,大家肯定认为我是在攻击宣科本人。其实我反对的是‘纳西古乐’申报世界遗产。”
对于此文的刊登,《艺术评论》杂志社社长、副主编赵春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今年‘纳西古乐’申遗被文化部否定了,因为申报世界遗产的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认为‘纳西古乐’有很大水分。”他表示,《艺术评论》敢发表这样的文章,是“因为手上有确凿的证据”。
宣科对此深感愤怒,他说:“‘纳西古乐’的概念是纳西族保存下来的古乐,其惟一性和真实性不容怀疑。吴学源的意见是我这么多年来遇到的最大挑战。”
宣科的代理人马军律师认为,吴学源的文章有几个硬伤:一、对文化的理解,他犯了常识性的错误;二、“纳西古乐”如果申遗成功,不仅是纳西族的荣誉,更是中华民族的荣誉,不仅被世界所承认,更为世界所保护;三、“纳西古乐”是个学术上的问题,而文中却将它当作民族政策问题。这是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
马军说,作为一本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杂志,《艺术评论》登载《“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的行为,是对宣科的诽谤,侵害了宣科的名誉。这一文章的后果极其严重,它不仅给原告精神和名誉上造成极大伤害和损毁,使原告承受着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还直接导致丽江市政府申报遗产工作受到了极大影响。为此,上述两被告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告请求法院追究上述两被告的侵权行为,判令其立即停止侵害,并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时,要求两被告分别承担精神损失费,要求吴学源赔偿10万元,《艺术评论》杂志社赔偿112万余元。
“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
(吴学源,艺术评论,2016)
今年6月,我收到友人(一位纳西族民族学学者)从丽江县寄来的((丽江日报》一份,上面刊登了一篇题为“古乐申报进入关键阶段”的报道。报道有这样几段话:“丽江县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申请,把纳西古乐列入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据称,这份报告说“纳西古乐”是纳西族保留至今的原始古老的音乐,主要是具有原始社会遗风的歌舞“热美磋”,有七百年历史的大型管弦乐“崩石细哩”,以及唐宋元时期的词曲和道教科仪音乐这三类。为此,他以及他的一些朋友(纳西族知识分子)深感忧虑,认为这是对纳西族历史文化的歪曲和衰读,因为申报是政府行为,他们不便提出不同意见,怕遭到打击报复和不明真相的本民族群众的仇视。因为我长期从事纳西族音乐文化的研究,因此,他们希望我能对此发表符合历史事实且客观公正的意见和见解,以正视听。并希望我能通过有关渠道向有关部门澄清事实。
据我所知,在昆明从事民族历史研究、民族文化研究的一些高级知识分子也是不同意其中的一些观点和内容的。他们认为这些观点基本上是“丽江县大研镇古乐队”的民间文化经济人兼节目主持人宣科先生的商业广告宣传,许多观点与史实不符,有的内容是编造出来的,他们对此也深表不满,认为这是给纳西族历史文化抹黑。例如流传在丽江的“洞经音乐”,原本就是汉族的一种文人士大夫阶层的祭典礼仪音乐,硬要把它说成为是纳西族的古典音乐,这是非常错误的。有的纳西学者提出,纳西族有着许多丰富多彩的音乐文化遗产,这种做法,是对丰富的纳西族音乐文化遗产的否定,他模糊了这一种音乐形式的民族属性,是一种学术概念上的不正当行为,把它民族的东西说成是自己民族的,在历史上将是纳西族人民的羞耻。
那么,所谓“纳西古乐”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我认为,现有的关于“纳西古乐”的内涵和外延都非常模糊,严格说,它只是宣科先生七、八年来一台音乐晚会的名称、一个商业品牌。以下,就有关问题阐述如下。
……
纳西古乐名不副实?观众感觉上当告欺诈
(赵志雪,中国法院网讯,2006)
5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观众马先生诉丽江宣科纳西古乐文化有限公司消费合同欺诈案。原告马某诉称,2004年9月,原告从某报纸上看到被称为“音乐化石”、“唐宋古曲”的“纳西古乐”将在北京世纪剧院演出的相关报道,遂花费80元购买了“纳西古乐”音乐会的演出门票。9月18日,原告持票在北京世纪剧院观看了被告演出的“纳西古乐”。音乐会的节目单及被告的会长兼节目主持人宣科称其演出的《八卦》、《浪淘沙》及《老人》等曲目均为唐宋古曲,并介绍《八卦》(全称《紫薇八卦舞曲》)是大唐玄宗皇帝,风流天子李隆基于唐开元二十九年(即公元七四一年)二月为新建道宫(太平宫)的落成而御制的两首法曲之一。
2004年10月,中央电视台面对面栏目对宣科进行了采访。当被问及其演出的纳西古乐《紫薇八卦舞曲》系唐玄宗所作的直接证据是什么时,宣科称是经过何昌林教授考证的。但是,据悉,何昌林教授通过北京市第二公证处公证,曾声明从未说过《八卦》曲是大唐玄宗皇帝李隆基御制。
因此,原告马某认为,被告丽江宣科纳西古乐文化有限公司为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在没有任何历史依据和研究成果证明其演出曲目为唐宋古曲的情况下,对其演出的的“纳西古乐”做虚假宣传,侵犯了原告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了消费欺诈。故原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演出的“纳西古乐”中的《八卦》、《浪淘沙》、《老人》等曲目名不副实,构成对原告的欺诈,要求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双倍赔偿原告的演出票价款160元。
宣科诉吴学源及《艺术评论》案的事件营销分析
(楼艺婵,学术探索,2014)
注意力经济时代,事件营销可以迅速吸引媒体与社会公众的注意力,以一种轻松、自然的方式提升品牌知名度。吴学源和《艺术评论》的名誉侵权事件,为“营销大师”宣科借势与造势,两年时间共计催生了 21 篇云南省内报纸报道,形成社会热点讨论话题,极大地扩展了宣科本人与《纳西古乐》的知名度。本文对 2004 年 ~ 2005 年的报纸内容进行分析,逐步还原了这次事件营销案例,重现其话题构造、议程设置及传播扩散历程,并揭示了事件营销所具有的新闻、广告与公共关系效应。
宣科神话
(刘红庆,艺术评论,2003)
“在诸位到丽江的行程中一定有一个计划,就是听纳西古乐,对不对?”“对!”“也一定要看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宣科!”(异口同声)(短暂的停顿和整个会场的静默之后)“就是在下”哄堂大笑和热烈的掌声。
这是记者8月30日在云南丽江“大研纳西古乐会”看到的精彩一幕。台上宣科风趣幽默地展示着他的演讲技巧,台下来自全国各地甚至海外的朋友热情地应和。“纳西古乐”成为丽江的一个品牌,宣科的贡献无疑是巨大的,他用并不太长的时间,让一个普通的民乐队几乎走遍了欧美,让一个处于中华文化边缘地带的丽江,一夜间成了中华音乐文脉源头之所在。于是去丽江,去看“纳西古乐”及其缔造者宣科就成了许多人的向往。我也一样怀着崇敬来到丽江,走进了“中国大研纳西古乐会”。
宣科的画像(国画)标价3800元出售。而他的漫画肖像复印件,也要两元一张。门票是一个明信片,在售票厅设置了一个邮箱,你在这边远的地方可以将明信片寄往你来的地方。在这里,你不得不佩服宣科的精明与非凡才华。
在中国大研纳西古乐会,我的感受是:非常主流,像一个大世界的小舞台,汇通天下名流;这里又俨然是世界音乐人值得朝圣的地方,其主人是每个人心目中的偶像。大约一个半小时的音乐会,精彩的是宣科的插科打浑。所谓传承了唐宋遗音被安排在舞台耀眼位置的年长的白发演奏员,有的看上去几乎不会操作手里的乐器;一个年轻女子吹《姑苏行》,突然乐器不发声了,宣科圆场说:这是把笛膜吹破了。
在租后一个乐曲演秦前,宣科又有一大段演讲。他说:“哈佛大学出版了一个世界名著《中国西南古纳西王国》,这本书云南省淮备翻译出版.从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人民大毕请了许多专家,其中一个加多岁的老翻译家指着我说,让他当主编,他的外语水平最高。我琳率了半天,没有办法,就主编了这本书一等音乐会结束后大家一定要买这本书读`读,因为是名象写的名著嘛。还有一本是我的生平。凡是买了这两本书的,我给大家免费签名。”等待签名的排起了长队,166元一本的《中国西南古纳西王国》有人买五六本。一个晚上,30元的《宣科与纳西古乐》可以卖到近百本,《中国西南古纳西王国》也会卖掉20本。
宣科神话就在眼前,但是宣科的形象却没有我走进古乐会时那么神圣了。因为我在宣科的演讲里听到了大量有悖常识的东西。而且,他在演讲中肆无忌惮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做法,也让人反感。离开古乐会,我采访了丽江市西部研究发展促进会会长、原丽江市委宣传部部长和家修,原大研纳西古乐会秘书长杨曾烈,原《云南日报》编辑黎虹,中国传统音乐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云南卷》主编吴学源,以及不愿透露姓名的原丽江市、云南省的文化干部和昆明原护国中学的教师等。不深入采访不知道真实的宣科,越往后采访,越发现专家和知情者眼中的宣科和公众视野中的宣科有着太多的差别!
怎样制造神话
一、关于常识:唐宋音乐、工尺谱、迁都丽江
宣科出道,靠的是所谓的“纳西古乐”。纳西古乐之所以让世界震惊,是因为它被说成是唐宋音乐。1996年第一期《云龙山》杂志这样说:“宣科发现在`纳西古乐’中有三首曲子是唐朝的音乐。他把唐代诗人的诗填回音乐中去,无论从诗的情绪,音乐的意境及形式,都能融合得天衣无缝……这三首曲的发现,使他茅塞顿开,抓紧研究,并确信无疑……真正的中华民族最强盛时期的宫廷音乐找到了,他的发现……得到音乐权威吕骥、陈自明、何昌林等元老的肯定。”
“事实是,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有在云南丽江发现了唐朝的音乐的传说。当时胡乔木到杭州视察,与杭州大学著名的学者姜亮夫先生(云南昭通人)交谈时,谈到抗日战争期间,西南联大的师生到丽江搞民族学考察,听说丽江的洞经音乐里还保留有唐宋词调,为此胡乔木同志责成云南省委宣传部调查此事。云南组织了一批专家深入考察,了解到所谓的唐朝音乐不过是地方文人在洞经音乐上填了词而已。结论是没有唐朝音乐被发现。
而到了90年代,再次把“纳西古乐”吹嘘成了“唐宋音乐”。可是,要把一种在云南、四川等地广泛流传的民间音乐说成“唐宋音乐”是需要严谨的学术考证的。宣科所拿出的“证据”是这样的:“中国音乐的传承靠的是口传心授。而惟独在丽江,有`工尺谱’。”音乐会上他叫起一位老者背诵一段“工尺谱”来证明自己的音乐来自唐宋。这有一点可笑。稍有音乐常识的人都知道,工尺谱是中国民间流传最广泛的乐谱,至今仍在中国广大农村使用,我家乡山西的民间吹鼓手使用的都是工尺谱。即使只有丽江有这种乐谱,人们依然不解的是仅用一种记谱方式,怎么能证明你记录的就是唐宋音乐呢?这好比我们使用的汉字自古就有,我可以说现在大家正在阅读的我这篇文章“记录”的是秦朝的事情吗?
另一方面,即使“纳西古乐”并非来自唐宋,假如它真是像宣科所说,是只有纳西才有的独特的音乐样式,也应该具有较高的价值。但身为中国传统音乐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云南卷》主编的云南省民族音乐学家吴学源说:“不是。其实它既不是纳西族的,也不是惟一的,它就是洞经音乐,这种音乐在云南遍地都是。昆明洞经音乐的演奏水平远在丽江之上。”我所访问的其他云南本省的音乐家都持与吴学源同样的观点。他们说:“你只要在云南各地转一转,就知道了。”的确,我毫不困难地便在昆明听到了和丽江一样的洞经音乐,而且,水平也的确比丽江强很多。可见,宣科“发现”了一种古代音乐的论断根本无法成立。
在音乐领域践踏常识的宣科,在其他领域也信口开河。他说自己到北京大学讲学,建议把首都迁到丽江。“北京已经快被沙漠淹没了,最好把首都迁到丽江,因为丽江是最适合做首都的地方。全国最优秀的人才都在首都,我真的很同情他们才提出这个建议的。”他在自己主持音乐会的时候问观众:“你知道我们丽江的市委书记是谁吗?”大家回答:“不知道!”他问:“你们知道丽江的市长是谁吗?”大家回答:“不知道!”宣科问:“你们知道宣科是谁吗?”“知道!”宣科停顿,得意地笑着说:“一个人活到这种境界……不能说了,··…”
应该承认,宣科是一个“名人”,但一个人的知名度与他对一个地方、一个国家的贡献并不一定是对应关系,一个人的知名度与他的人生境界也没有对应关系,有永垂青史者,有遗臭万年者,有浪得虚名者。我们且看宣科是怎样为自己“造名”的。
二、关于荣誉:“音协会长”、“牛津博士”、“北大教授”、“诺贝尔和平奖”
1997年宣科面对电视观众说过:“没有宣科就没有古乐,有宣科,古乐就天天灿烂辉煌,没有宣科,古乐就灰淡。我之后,我的时代之后,古乐跟着就完了。完了之后,大家就说,从前有这样的一个人,他在世的时候是不得了的,这个古乐火得很。我们在做的事情伟大到什么程度呢?伟大到我们在保护一个世界上最难保护的东西,使之不要泯灭,使这个音乐的韵味还要响下去。所以为什么日本人把我算成是`地球人’,就是地球上有100个人,他们现在还凑不够,100个人包括贝多芬、秦始皇、毛泽东、爱因斯坦,这一类的人都有,我居然在去年得着一个地球人。我肯定是第一个把历史的声音拉住的一个人,所以我就把自己看得很高,很对不起别人了。”
2003年8月30日宣科在丽江自己主持的音乐会上说:“唐宋的音乐全国各地哪里有?不可能有。我这样的贡献本来是可以当中国音乐家协会会长的,但他们嫉妒我,不让我当。”宣科说:“我是牛津大学哲学博士。我是世界上学位最高的主持人了。赵忠祥有这样的学位吗?没有。”
我想知道这究竟是不是事实。当年带队出访英国的和家修告诉记者:“1995年是李海沦(HelenRees,美国匹兹堡大学教师)想在自己的母校展示一下自己所研究的音乐,就想方设法将纳西古乐带到了牛津。是在一个普通的大教室里,来了一些音乐专家,还有中文系主任,一共100人左右。一开始李海沦介绍了一下,因为宣科能说英语,中间他说了十几分钟。结束后宣科通过李海沦向牛津索要了一个`演讲证书’,这就是所谓的`牛津博士’的来历。”一同出访英国并且在古乐会担任秘书长多年的杨曾烈说:“从英国一回来,宣科就成了`牛津荣誉博士’。他这样讲了一年之后,有一天一位观众说,只要对某个大学有一些贡献,获个`荣誉’称号很容易。第二天开始,宣科就将自己头上的`荣誉’二字去掉,直接做上了`牛津博士’。”
是“牛津博士”的宣科还是“北京大学特聘教授,’他告诉记者:“在音乐界只有三个人有此头衔,宣科、刘欢、李双江。”他告诉我:“刘欢还是不错的。”许多学校请宣科讲学都应该是事实,不论他讲了什么,他都站在了许多学府的讲台上,但说自己是“牛津博士”和“北大特聘教授”,则恐怕就像他说有外国的基金会推荐他获诺贝尔和平奖一样,仅仅是他的一种臆想而已。
三、关于身世:“贵族血统”、“地下革命”、“右派”
宣科的出身是一个迷。较早的资料说宣科的父亲宣明德“给传教士当佣人”。但到2000年出版《宣科和纳西古乐》一书的时候,他的身世就被用几幅图片修饰了一番。“三个月时的宣科与他的德国保姆在丽江宣宅”“、“`德国保姆与宣科的姐妹”、“1931年宣科及其德国家庭教师”“。据对当年丽江有所了解的和家修说:“宣科的父亲有点买办的味道,在外国人与老百姓之间动。”还有人说宣科的父亲在旧社会就是一个流氓,1958年死在了共产党的监狱里。
一位熟悉宣科身世的丽江人告诉记者:“宣科是个`假纳西’,他身上没有纳西族的血统;他还是`假贵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没有一个丽江家庭可以请得起德国保姆。而那张所谓`三个月时的宣科与他的德国保姆在丽江宣宅’的照片拍摄的时候,宣科已经六岁,在德国妇女背上的孩子才几个月,并且是个女孩。”
我第一次到宣科庄园的时候,宣科拿出中学同学的回忆文章,告诉我他的革命经历。后来在昆明,我接触了当年“地下党”和“游击队”的成员,大家都没有宣科参加革命的印象。我觉得生于1930年的宣科到1949年要求进步是有可能的,但他如果真的参加过革命,那么,他解放后应该有组织关系,但他似乎没有。所以解放后他没有正式单位。通过对原昆明护国中学的教师苏xx、夏xx的了解,真实的情况是1950年至1952年上半年,宣科在昆明私立护国中学为临时音乐教师,1952年昆明市文教局对10所私立中学整改,所有正式教师集中学习后重新分工,宣科就没有参加整改学习了。之后护国中学与建国中学合并为联合中学。他就到了护国中学附近的桃源小学去了·`·
目前有关宣科的宣传资料说:“解放后,他被正式调入昆明市委文工团,担任指挥,眼下红得发紫的老歌手,比如黄虹等人,当年还是他手下的队员。””而当年昆明市委文工团的领导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宣科经叶俊松(后为云南艺术学院钢琴教授,已退休)介绍到文工团,只是义务团员,不挣工资,(不是属于有编制的正式团员。当时他不能唱,不能演,不能跳,也根本没有一个合唱队让他来指挥),所以在的时间很短,(后来就不知去向了),他和黄虹根本就不在同一时期,他怎么可能是黄虹的领导呢?”
还有就是“省文联主席、著名作家陆万美推荐宣科参加电影《山间铃响马帮来》音乐创作”。知情者说:“这一时期的省文联主席根本就不是陆万美。电影《山间铃响马帮来》,是部队13军文工团的同志们搞的,是昆明军区政治部抓的创作.地方上的领导怎么会派他去呢。”
……
宣科的老朋友黎虹向记者回忆说:“1950年宣科在市人民文工团只临时呆了几个月,后来宣科觉得文工团的人素质太低就到护国中学教书去了。1954年,他在桃源小学教书。那年,宣科找到我,说派出所来找他谈话了,可能公安局会逮捕他,自己将有牢狱之灾。后来就听说宣科被捕了,原因是生活上的问题。”
2003年8月31日,我问宣科:“你是右派吗?”已经功成名就的宣科说:“不是。”他说是当时借男女问题说事。记者再问:“你有男女问题吗?”他说:“有—我是艺术家嘛。”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应该享有隐私权,别人本不应该、也没有兴趣关心别人的历史。但公众人物却需要透明,需要光明磊落。因为宣科已经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历史人物”和“名人”,所以他就没有权利逃避公众的监督,更没有权利随心所欲地编造历史、欺骗舆论。西谚说:“你可以在一段时间里欺骗所有人,也可以长时间欺骗一部分人,但你无法长时间欺骗所有人。”另一方面,无论在任何一个国家,对因为思想被迫害和因为行为不端而受到刑事处分的人和事都不会相提并论,一个“地球人”,更应该有经得起推敲的历史。
四、关于古乐:“发现古乐”、“创建古乐社”、“终身会长”
1978年宣科离开了监狱。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回忆说:“当时云南歌舞团、武汉歌舞团都要求我去当指挥,还补发了我5800块钱。但是我选择了丽江最好的中学去当教师。后来另外一所学校需要英语教学带头人,我就调了过去。”和家修说:“宣科是刑满释放,不叫平反。宣科曾经向我抱怨过,说还不如当个政治犯,平反了对自己有好处。只是一个`坏分子’,监狱是白坐了。”
劳改释放以后,宣科在一家锯木厂锯木头,(还戴着“坏份子”的帽子,受居民委员会的监督管制,八十年代初,才被摘掉了“坏份子”的帽子)此时,他想方设法认识了当时丽江市群众艺术馆业余演出团团长兰伟,开始跟着演出团的和浩学习拉手风琴。虽然已经50岁了,但宣科非常积极。为了取得兰伟的信任,经常跑到兰伟家去,主动给兰伟的孩子教英语。1981年吕骥到云南视察民间音乐集成的情况,当时任地方领导小组组长的兰伟让宣科通知一下大研古乐队的成员。这次吕骥视察留下的合影,成了宣科“重建”古乐会的证据,出于某种目的,宣科还动了手脚,在出版物中把
当时的负责人兰伟从历史照片中挖去了’“。
事实上,在《纳西族音乐》一书中,许蕴藻、牛维炯、周乾才是大研古乐会的重组功臣。一直到1984年,大研镇古乐队的名单里都没有宣科的名字。杨曾烈回忆说:“1981年丽江纳西族自治县成立十五周年,兰伟组织了八到十个洞经会,1986年宣科从丽江实验中学快退休了才参加进来。进来以后,正赶上开放,到丽江的外国游客多了起来,大家就策划把自娱自乐的古乐队,转变成向外国游客收费的演出。这个过程得到了和家修、兰伟的大力支持。”
因为宣科用英语主持是别人无法取代的,所以后来改选就推举他当了副会长,再经过一次他发动的“政变”,宣科就当上了会长(把原来的老会长和毅安老先生架空,弄了一个“艺术总监”的帽子给和毅安老先生戴上)。随着影响的扩大,他自封为终身会长,将此内容写进《会章》里。由于秘书长杨曾烈在古乐会有一定的地位,宣科对他非常提防。1998年年底在古乐会委员选举前夕,宣科通知大家不要再把杨曾烈选为委员。原因是杨曾烈不同意他把古乐会变成一个姓宣的私人乐团,反对他一个人要强行占有古乐会百分之五十一的资产。
事实上,在排挤掉杨曾烈之后,古乐会几乎就成了宣科的私有财产。古乐不是宣科发现的,古乐会不是宣科创建的,但古乐会的所有好处都划到宣科名下。1998年,身为丽江地区旅游局局长的兰伟退休了,曾经担任过丽江地区文化局副局长的他在丽江古城搞了个东巴宫,一度东巴宫的演出盛况超过了大研古乐社。宣科非常着急,就四处活动,把在东巴宫对面、世界银行贷款修建的丽江中医院改造成营业场所,与东巴宫唱起了对台戏。
不仅如此,宣科还一纸诉状将东巴宫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清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9.99万元下”。宣科的诉状这样写道:“随着丽江旅游业的发展和大研古城被评定为世界文化遗产,`纳西古乐’已成了丽江的一项世界级文化旅游拳头产品,原告之功不可没……而在`东巴宫’表演的`纳西古乐’中,擅自使用了由原告编配、填配成功的《八卦》、《浪淘沙》、《山坡羊》等曲目,并大肆使用由原告创作的《步步娇》等曲目的解说词”。宣科认为东巴宫是’`侵权行为”。
此时,宣科还通过在昆明颇有影响力的某地方报纸,以非常醒目的大标题作了“宣科状告东巴宫”的报道,一时间,东巴宫民间艺术团的形象在云南十分恶劣。)但是,因为宣科不享有这些作品的著作权,所以这个官司打得有些仓促而荒唐,最后的结果肯定将是兰伟获胜。于是,有关地方领导和部门通过背后运作,动员宣科撤诉。后来,宣科又通过媒体进行了“撤诉”的新闻发布,大谈“为了纳西族民族文化事业,要与东巴宫搞好团结等等”。(见2000年10月2日某报报道)被宣科口口声声称为大恩人的兰伟饱受了一顿窝囊气。但究竟谁是谁非呢?这段恩怨还是纠缠着,浓得化不开。
走近宣科王国
……
当天下午宣科要送女儿到大理的鹤庆中学上学,记者离开时请宣科捎一段路,在车上记者问高二的孩子有什么理想,宣科说:“当外科医生,把别人的肠子都挖出来。”
……
离开宣科庄园,记者听说一件事:2001年,宣科的儿子宣六斤曾将心仪而未到手的女孩成应琼杀死在“大研古乐会”的女厕所。人命关天,宣科居然用钱就摆平了此事。被害人家属不起诉,公安机关不追究,医院开出“精神官能症”的证明。宣科应付裕如。
我们权当今天是宣科庄园董事长的宣六斤确实有病,那么,作为监护人的宣科责任在哪里?而假如他真是精神病人的话,那么,这样的“病人”如今每天还在“大研古乐会”进进出出,我们怎么能保证来自世界各地的观众和其他员工的生命安全?据某网站报道宣六斤现已投奔四川青城山道教会某会长门下习武,将来将是青城山道教的掌门人。假如这是真的话,宣科的后代算是青出于蓝了。
宣科神话的历史成因
一、社会原因:
“名”与“利”的互换增值功能。初期,政府支持一点点、个人辛苦一点点、大家捧场一点点,宣科获得了小小的名气。靠这点名气,自己吹嘘一点点、社会赞助一点点、媒体传播一点点,宣科获得了名声的原始积累。恰逢此刻,丽江大地震,社会关注度一夜间提高。海内外大量的捐助物资蜂拥而至,有一些直接寄到了宣科名下。他的无党派、民间人士、艺术从业者的色彩,使他赢得了海外友人的信赖。加之所谓“因政治迫害”而经历21年的牢狱生涯的传言,就使他更多地获得了来自西方的同情。地方官员渴望扩大丽江的知名度,对宣科策划北上进京、远走英伦给予大力支持。外国人都喜欢了,我们为什么能不喜欢?于是支持支持再支持。和家修说:“我们本来觉得宣科的有些说法不妥,但从有利于丽江的角度考虑,就支持他。”我问:“宣科神话的创造,你有责任吗?”和家修说:“我们都是为了丽江的形象。”
“用钱搞定”是市场经济带来的问题,但这不是市场经济的错。宣科有了货币资本,在今天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他就无往而不能。出磁带、出光盘、出书、出更多的新闻来报道自己,为自己树碑立传。演出场所、私人住宅、儿子命案,一切的一切都一个“钱”字可以了得。出版机构只要有钱就出光盘、书籍。一张很严肃的《乐土古乐》,外面加了一个《宣科与纳西古乐》的封套,就大肆出售,没有人追究其可能掩盖的欺诈行径。还有买书号出版《玉龙山》,出资出版《宣科与纳西古乐》一书,都成就了宣科以名谋财、以财买名的循环链。另外,我们的一些媒体从业者,不具备专业知识,成了宣科谎言的传声筒和宣科神话的直接制造者。
二、个人症候
宣科最大限度地利用了丽江的资源……与其说他是文化奇才,不如说是商业奇才。
宣科最大限度地利用了世人的善良。他说“纳西古乐”完了,就这么几个人在坚持了,大家快支持支持我们吧。我们这个队伍以每年1.4人的速度在死去,他们一旦死去,我们的音乐就没有了。宣科把那些离开的老人的遗像挂在屋梁上,一方面又把真正喜欢或真正懂得洞经音乐的民间艺人赶出古乐会。因为他明白,古乐会只是自己的赚钱工具而已。自封了“终身会长”之后,他就把古乐会办成了自家的印钞机,哪管在他之后古乐会或洞经音乐的存亡。
宣科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名人效应。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知名政要、社会名流、演艺明星,挂在墙上,挂在嘴上。在他这位“音乐民族学家”担任会长的古乐会,由“中国政协主席”担任“名誉会长”。其44位荣誉会员名单里,有挪威国王、王后、前港督、世界银行行长、文化部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原云南省省长、中国音协名誉主席、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中央音乐学院名誉院长、中国残联主席、故宫博物院党委书记·一就象一些饭店把所有偶尔来此用过餐的名人照片挂在墙上一样,这些名人并不能为这家饭店的菜肴好坏负责。
宣科最大限度地利用了腐败现象。因为腐败是人所共愤,所以宣科骂起腐败来是不遗余力。国外有报道说宣科是《永不说谎的人》,事实上,宣科从来都是挑选着说,篡改着说,夸大着说。他说自己“对一切人说真话”,事实上,他对一切人说对方所需要的话。但是宣科一边驾社会,塑造自己“讲真话”的名声,制造音乐会的现场效果,一边极不严肃地在观众面前表示自己与中央领导人的特殊关系,制造种种假象,抬高自己。
宣科神话的形成是有其原因的。他生活在封闭而边远的丽江,资质聪敏,受到的却是西方的教育。东西方文化的交融不是使他学贯中西,而是形成他投机取巧的人格特征。他知道外国人喜欢什么,而中国人怕什么。
21年的监狱生活,恃才放旷的宣科受尽了压抑。一旦重新获得自由,他就迫不及待地想攫取好处,补偿他过去之所失。获得自由的宣科正赶上国家改革开放之初,加之早年受到的英语训练和意外接触了丽江洞经音乐.当地政府正需要一个宣传自己的窗口。天时、地利、人和,宣科全部占尽了,所以他能够成功。
20多年的牢狱之苦,高墙内劳改犯的痛苦记忆.形成宣科深深的怨气,这些积怨一旦爆发出来,就形成一种对社会资源的疯狂勒取,来达到对自己过去受难生活的补偿,这是一种变态的扬眉吐气。在操作“纳西古乐”成功以后,宣科曾对老朋友黎虹说:”总算出了一口气,我总算是站起来了。”站起来的宣科开始重新修改自己的历史,利己的、恐惧的、狂想的,搅和在一起,一步步打造着宣科神话。
宣科神话借助了音乐的壳,其灵魂是非常典型的商业操作。宣科调动了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营造的结果就是一座古城外的欧式庄园;利用了古城又把古城抛弃,利用了古乐,又没有为古乐的前途考虑。因此,云南采访归来,宣科神话在我心中动摇:宣科,与艺术精神无关,与传统文化无关,与世界遗产无关。